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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從賣場,買完東西出來,結果剛好我們有一對情侶,準備要牽手,中間突然衝出一台摩托車,差點撞到他們,後來我朋友就罵他"靠八",停車場還騎這麼快,而且這麼多條路,偏偏走行人多的地方,對方就下車,很*一樣跟我們辯,他一副就是要打我們,偏偏他沒出手,我們沒辦法揍他,如果我們挑臖,有種來打我們,他如果真的打我們,我們也打回去,那"他"與"我們"是否涉及法律責任。謝謝

2005-11-20 13:03:1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林祐慶 2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雙方都涉及傷害罪。
你們挑釁說:「有種來打我們」,如果對方真的打,而你們還手的話,那麼你們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因為學理上稱這是「挑唆防衛」,認為你們在挑釁之時,對於可能遭受攻擊之危險已有所認識,類似「被害者之承諾」,那麼你們承諾拋棄法益之保護,而說「有種來打我們」或說:「你打啊、你打啊!」,事後還手打回去,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因此雙方都涉及傷害罪(看傷勢而定)。

2005-11-21 05:50: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他"先動手....就普通傷害罪了...是告訴乃論.....通常這種都是和解比較多
"你們"還手的話.....只要不被打傷就好了...原則上你們沒錯.....不過這種哪有不還手的道理..對吧..但是通常這種事情警察都會叫你們和解.....如果你們被打成重傷
又不一樣囉....."他"就會變成重傷罪...罪名滿重的喔......希望你們不要太衝動...(看多這種事了)

2005-11-20 13:20: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JASON 1 · 0 0

刑事的傷害罪很難打

我建議你提民事告訴
侵權行為要求賠償

不過也是不太好打ㄏㄏ

還是到調委會講一講就好啦

2005-11-20 13:14:0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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