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些人面試然後對方說你要先出錢買一個東西就是騙人的對吧?
還有他後來給一張紙內容只有寫說什麼開分籌碼多少之類的然後叫他簽名
也表示簽名之後就被騙了嗎?
如果是的話怎麼處理..
2005-11-18 15:47:1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在未確認公司性質前,應拒絕簽名,尤其是那種先出錢買一個東西。
至於如已簽名,要視所簽的是什麼而定,如果是本票,比較麻煩,如對方聲請本票裁定執行,得提債務人異議之訴。若係一般借據或契約,比較好辦,因為可以證明被脅迫或被詐欺,依民法第88條撤銷。
但最重要的是先不要付錢出去,否則即使法律上站得住腳,也會求償無門,等對方來要,至少要不要付錢,決定權還在自己身上,對方要去訴訟或是依非訟程序主張權利,再說囉!因為這對他們也很麻煩的!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如有不妥,敬請見諒!
2005-11-18 18:16: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