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內有一筆錢(2萬多).是政府單位發給的獎金.但是可能是搞錯了因為那不是我的.歪打誤撞的進了我一個久未用的戶頭.也被告知不能提領.但是目前已經四個多月過去了.我用卡片查餘額那2萬多還是一直掛在帳戶上.我想說是不是這2萬多被他們遺忘了.朋友說不要管它都已經那麼久了就領出來用啦.但我不太敢也因為怕有法律問題.請問大約多久可以大膽的把錢領出來阿.譬如說六個月還是多久?意思說保證政府絕對是忘了這筆錢未追回.我就算領出來日後也不會有事的期限.
2005-11-18 03:48:0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沒有要求要主動繳回也.只說不能用那筆錢
2005-11-18 06:08:33 · updat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