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在路旁電線桿,候選人的競選照片,如果塗鴨了,會不會被候選人告或見義勇為的人告呢?
2005-11-17 03:49:20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被支持者贓到的話~~~~就是被毒打一頓~~~然後拖到總部再打一頓~~~~~~然後被丟到外面示眾~~~~~~現在的選舉人都蠻惡霸的~~~~~~但是一般人看到~~~都會支持你的勇氣~~~~~拍拍手~~~~~這些畜牧業養出來的人~~~~都一樣爛透了喔~~~~告~~~要告也是被塗了烏龜的候選人出來告~~~旁邊的嘍囉是告不成的~~~~關他鳥事呀?他又不是當事人~~~對吧~~~~雖然他會搖旗子~~~~樓上的朋友~~~~選罷法只有說候選人可以自設宣傳品,可沒說那是公物不得損毀喔~~~~那些都是候選人的私人物品~~~被損壞應該由持有人去控告破壞者並索償~~~~絕對不是公物~~~~不要誤導他人喔~~~第 51 條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除候選人競選
辦事處及宣傳車輛外,不得張貼。
候選人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不得妨礙公共安全
或交通秩序,並應於投票日後七日內自行清除,違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
理。第 51- 1 條政黨於競選活動期間,得為其所推薦之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
之宣傳品及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
政黨印發之宣傳品,應載明政黨名稱,除政黨辦公處及宣傳車外,不得張
貼。
政黨懸掛或豎立標語、看板、旗幟、布條等廣告物準用前條第二項規定。而處罰條例只針對毀壞投票所的物品來處罰~~~~所以候選人的物品不是公物~~~至為明確喔~~~第 95 條(罰則 (一二) -抑留、毀壞、奪取投票匭等)
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
舉票、罷免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
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5-11-17 07:16: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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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7 16:49: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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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04:44: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如果不是現行犯的話,是抓不到的.如被錄影搜證到的話,很可能會吃上官司.因為競選物品算是公物,不得塗抹或撕毀.
2005-11-17 04:06:5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