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的人一定也知道吸煙對身體不好,但是因為有癮的關係,他們不得不吸煙。不吸煙的人有人權,然而不吸煙的人就沒有人權?公司行號都會設育嬰室、無障礙空間,但是您覺得不設吸菸室,是否也侵害到吸煙者的權益?
2005-11-16 20:05:04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Jeff Chen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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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2 21:12: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樣的法律稍嫌粗糙。寫得很好看,卻未必能執行。
禁煙禁成這樣,何不乾脆立法將香菸列為毒品,然後販賣香菸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抽煙的人一律施以勒戒、強制治療。我反而覺得這樣才爽快。
2005-11-17 09:35:4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吸煙者沒有人權~~~~因為會用這種方式慢性自殺的人呀~~~~~能准許你抽煙就不錯啦~~~~~
2005-11-17 04:37: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嗯!至從一些龜毛規定通過之後,以後可以讓我們吸菸的空間減少更多,雖然我知道這樣做是為大家好,但是也要規劃空間給我們使用,不然要叫我們去哪抽呢?以上是我的看法及想法.
2005-11-16 22:13:5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通過了嗎?
若通過了,則有違憲之虞!
2005-11-16 21:55:1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莫待無煙空嘆息
抽煙的人與不抽煙的人都具有一樣的人權
只是憲法第23條規定,為了維持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無煙空間是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因此有菸害防制法的規定,這是積極的法律規定。
惟法律也沒規定不得設吸菸室,只是不像上述要有無煙空間的積極法律規範
所以吸煙室的設置與否是法律上消極的不限制而已
故沒侵害到吸煙者的權益,因為吞雲吐霧只要不是公共場所,到沒人或不會影響別人的地方抽就好,有個吸煙室反而有所拘束。你認為呢?
2005-11-16 20:17:42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3 · 0⤊ 0⤋
當然有其權益,不過要在不妨害他人的前題下,任你吸煙,比如去室外吸不是海闊天空嗎。總而言之能戒掉是比較好。
2005-11-16 20:08:4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是
因為這些都是權利
既然國內沒有直接法律規定不能吸煙
那國家就應該保障這些吸煙的人
雖然吸煙真的對身體不好
但這畢竟是一種權益
就像你說的
公司行號都會設育嬰室、無障礙空間
所以我覺得有必要
2005-11-16 20:07:3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的確侵犯到!!吸煙並不違法,而且也沒有影響員工的工作能力。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政府總是考量(誇大了)非吸煙者的權益,卻又不禁止香煙的進口或製造;此舉,讓花錢(賣價越來越貴)買罪受的癮君子很難諒解! 但是現今的社會與法律只會照顧所謂的大眾~根本沒人管弱勢族群~只要道德說好就是好~就像對公娼一樣~所以要顧及到吸煙者權益設立吸煙室
2005-11-16 20:07:22 · answer #9 · answered by 王小天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