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承辦銀行的貸款,借戶已提前清償完畢,銀行無任何損失,是否會構成背信?
2005-11-14 15:16:4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頂頭仔ㄟ囝仔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壹、不構成背信罪,刑法之背信構成要件説明如后。
貳、依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 (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構成背信罪的構成要件有:(含說明)""
第一、 行為人是替他人處理事務:
所謂替他人處理事務,是指行為人受到他人的委託或者委任來處理事務,像店員受老板僱用替他看店、公司僱用職員為公司辦事、當事人委任律師為自己處理事務等等,這些被僱用的店員或職員,受當事人委任的律師,都是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
第二、 要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的利益或損害本人的利益的意圖:
所謂意圖,是指犯罪的行為人在實施犯罪的時候有這種犯罪的目的或期忘而言。
第三、 要有作出違背任務的行為:
也就是說犯罪行為人沒有盡到受人所託,忠人之事的原則,在處理事務的時候,違反誠信為人處理事務的義務,這些違背任務的行為除了積極的行為以外,還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在內。
第四、 致生損害於本人的財產或其他利益:
行為合於以上四種要件,便構成背信罪,要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銀元一萬元以下罰金(折合新台幣三萬元)。另外背信罪依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也處罰未遂犯,就是已經著手犯罪的實施,本人的財產或利益還未受到實際的損害,這時候就成立未遂犯,可以減輕法定的刑罰到二分之一。
2005-11-14 17:08:2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tty 4 · 1⤊ 0⤋
要看當初簽訂合約中有無明文說明.自借款日起.幾年內不得清償本金.
若無.既不構成背信.若有.你得負擔違約賠償金.若你負擔違約賠償金後
也不成立背信.
2005-11-14 16:03: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