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8月25日,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提出5點訴求為何?在“台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策動、總領隊劉文雄的帶領下,聚集台北,舉行了“還我土地”遊行示威。
2005-11-13 19:22:0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維林史密斯 7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事件 (1988-8-25) 1988年8月25日,台灣阿美族等“九大原住民族”代表1000多人,在“台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策動、總領隊劉文雄的帶領下,聚集台北,舉行了“還我土地”遊行示威,並向台灣當局“行政院”、“立法院”以及國民黨中央黨部遞交抗議書,提出5點要求:(1)儘快檢討調整山地保留地,將當局所據有的林班地和財產地徹底清查,以歸還原住民;(2)原屬於原住民的土地,但後來被劃為台灣當局及省市縣政府佔用的土地、河川、新生地,應無償歸還給平地山胞,做為其保留地;(3)凡原屬山胞保留地經當局徵用做其它用途的,若不能恢復原狀時,應從當局佔有的“公地”劃出相等面積且等值的土地,歸還給原住民;(4)台灣原住民族的土地應立即透過“立法”加以保護;(5)在台灣當局機關裏設立部會級的專責機構,以制定並管理台灣原住民族的事務。http://www.e-e.idv.tw/taiwan/taiwan-6c.htm
2005-11-13 19:35: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清仔 7 · 0⤊ 0⤋
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事件 (1988-8-25) 1988年8月25日,台灣阿美族等“九大原住民族”代表1000多人,在“台灣原住民族還我土地運動聯盟”策動、總領隊劉文雄的帶領下,聚集台北,舉行了“還我土地”遊行示威,並向台灣當局“行政院”、“立法院”以及國民黨中央黨部遞交抗議書,提出5點要求:(1)儘快檢討調整山地保留地,將當局所據有的林班地和財產地徹底清查,以歸還原住民;(2)原屬於原住民的土地,但後來被劃為台灣當局及省市縣政府佔用的土地、河川、新生地,應無償歸還給平地山胞,做為其保留地;(3)凡原屬山胞保留地經當局徵用做其它用途的,若不能恢復原狀時,應從當局佔有的“公地”劃出相等面積且等值的土地,歸還給原住民;(4)台灣原住民族的土地應立即透過“立法”加以保護;(5)在台灣當局機關裏設立部會級的專責機構,以制定並管理台灣原住民族的事務。示威民眾要求“行政院長”俞國華出面作出答覆。但俞避而不見,致激起民眾憤慨,高呼口號,衝入“行政院”。當局慌了手腳,立即調派憲兵、警察進行阻擊,並派“秘書長”錢純出面接受抗議,進行安撫。與此同時,國民黨中央黨部也被迫接受“抗議書”,遂使“運動”平息,未出現暴力衝突。
2005-11-13 19:36:2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