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一個很小的問題~
就是校方規定要穿長襪...........
可是我在校外把長襪拉下來但被我導仔抓到~(夏天丫~熱咩!)
隔天他就叫我去辦公室把襪子拉下來給他打~
還嗆我說:把你打黑青,看你還敢不敢拉下來!
↑↑↑有這麼嚴重嗎?
2005-11-12 21:16:1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校規之規範範圍應限於校內,但教育部有一項業務就是校外會,由各區校外會執行學生校生校外生活之輔導,並稱校園的範圍係學生所之處(前軍訓處長宋文所說)。
題示情形即使校外違反校規,於現行教育部禁止體罰之政策下,亦不得以毆打方式進行管教,況毆打如成傷,尚屬不當體罰,並可能構成刑法上傷害罪,如屬成傷情形,得對施毆打之人提出傷害告訴!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2005-11-13 06:45: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