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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債務人有一筆遺產(土地)準備要繼承,但尚未辦理繼承登記,要怎樣抓住那個時機,等他過戶時假扣押住那筆土地呢?

2005-11-12 19:54:5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KKMAN 5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如欲執行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當然不必等他過戶時再行假扣押,依強制執行法第11條第3項規定,債權人得聲請執行法院以債務費用(就是由把費用算在債務人頭上),通知登記機關登記為債務人所有後而為執行。
所以,莫等待!莫依賴!趕快去向行法院聲請即可!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如有錯誤敬請見諒!

2005-11-13 06:54: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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