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使用BT分享有版權電影、音樂檔案,在台灣是否觸法?
‧全球首宗BT侵犯智財案 香港男子判刑三個月
http://tw.news.yahoo.com/051107/215/2i430.html
2005-11-11 03:11:4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觸法是指觸犯哪些相關法條?﹝指在台灣﹞
2005-11-11 03:12:34 · update #1
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的「重製罪」及「公開傳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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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著作權法第92條:
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2年10月27日電子郵件921027b函
一、依照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專有重製及公開傳輸其著作之權利。因此,任何人若將他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之文章、音樂、圖片、電影等置於網路伺服器上,供人瀏覽、下載者,涉及「重製」和「公開傳輸」他人著作之行為,除了符合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所定之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原則上,必須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否則即屬侵害著作權。
二、有關網路上提供音樂(或樂譜)下載的服務,無論是免費或須加入會員始得下載,提供該項服務的網站,已涉及重製和公開傳輸的行為,如果該網站已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自屬合法的行為。反之,如果該網站並未取得著作財產權人授權「重製」和「公開傳輸」,則無論是以購買的正版音樂CD或是〝midi〞音樂放在網路上提供他人下載或聆聽,均屬侵害著作人的著作財產權,則該網站業者除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外,還須負擔違反著作權法的刑事責任。
2005-11-11 17:39:1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Pen 3 · 0⤊ 0⤋
平行輸入侵權問題 法加上證據的引證法律程序 希望與機會都是不爭取機會是等於 零 不爭取 機會是等於 零爭取一點機會要不然就放棄自己的機會及壓力.爭取自己的權益.原告被告才從無希望中找機會商標法有規定要實施民法物才能合乎法律程序.是 刑民法的問題至於刑民法問題 法律科技.侵權問題法加上證據的引證,但是如何推翻別人的證據引證商標法特別刑法.法律 商標、專利權、智慧財產權 著作權法 商標 權利 代銷商 。不一定有這個權利 等 等. 賠償 部分?不一定是 給代銷商.?但是如何推翻別人的證據/引證,又是另一門等牽扯到刑民法問題,平行輸入因法律就.[舉證的責任],在於如何證明有[標示商品]?.
2014-01-22 11:05:00 補充:
1.拍賣網刊登有【商標.網拍不小心觸犯,商品,商標法.商標人】拍賣網刊登有商標網路.散佈.販賣.未經著作權商標人同意.,才能達成法律上正確的依據,以保永久性不必要的麻煩。法律分類非常詳細多而【複雜每個行業】,解開法律的謎題【複雜每個行業】.真相這就是爭取機會.合法的法律途徑.【違反公訴罪行刑期公訴罪. 檢察官主動偵辦犯【著作權法 91條.92條.101條】.【刑法新修正商標法參考意見 95條96.條97.101條】.【代理商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法律上是兩回事【公訴罪行刑期】賠償和解是民事.[不影響公訴罪行]刑期
參考資料:請搜尋 法律的專業天空第一線實務經驗
2011-06-26 04:26: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法律專業的天空 7 · 0⤊ 0⤋
只要影響到智慧權當然觸法囉~~但別把歌整張都貼上
不然就吃官司
也是要看有沒有人檢舉你啦~~~
2005-11-11 04:57: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