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朋友,因欠卡債情急之下去找代辦公司代償,錢是有下來但也被盜辦其他分期付款,最後那代辦還欠我朋友7萬元,因該代辦沒錢還所以將他自己信用卡
押在我朋友那,現在那代辦因重利罪跟盜刷盜辦被抓,目前聽說交保候傳
但我朋友也找不到她人,這陣子我朋友被銀行摧很緊,想說拿那代辦的信用卡
來刷手機再拿去賣換現金,請問這樣會有公訴罪嗎?因那代辦也口頭承諾要將信用卡押在我朋友那(有錄音)!
2005-11-09 18:18:52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她想刷不敢簽還叫我幫她簽,說給我2萬,我也怕所以婉距,她說要另找槍手,那槍手會有事嗎...
2005-11-09 18:35:21 · update #1
會有公訴罪,信用卡押在那僅是一種承諾,否則當初就預借現金還他就好了啊,可能會有偽造文書及詐欺的嫌疑,槍手是共犯當然會有事啊,還有他自己都怕了還要別人簽真是"別人的仔死不了"。千萬別試錄影帶一看就穩死的了。
2005-11-09 19:43: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肯定有事!!不是你自己的信用卡就別亂刷!就算你有對方承諾的錄音也一樣有事。
2005-11-09 18:36:5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天使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