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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朋友借錢但對方不要利息,想說開張現金保管條給他,這樣我還需要再寫一張本票給他嗎?保管條也是要雙方各保管一張嗎?如果各有一張會不會到最後變兩筆錢呀?請問你們建議我寫借據還是保管條呢?謝謝!

2005-11-09 17:38:0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6 個解答

上次在網站上看到一位檢察官寫的文章,他說寫保管條比本票好用多了,因為寫保管條,將來他不還你錢,可以刑事的侵占罪告他,有些人擔心要坐牢,所以比較會吐前出來...若被定罪前不肯還,你還可以附帶民事的方式請求損害賠償,不用繳裁判費給法院喔... 錢借給別人,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 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寫成: 1."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2.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 3.最好還有 2 個証人 這樣期滿後,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哈!!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請警方提起公訴.... 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2005-11-10 04:32: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may 6 · 0 0

是否構成侵佔是以實際的情況論之,實為借錢,用的保管條,到時不還,亦非即構成侵占,有些商店借錢給員工,很多用保管條的方式,事後告侵占的,只是到時查是借款,很可能被偵辦的察官訓誡的.

2005-11-11 05:11: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5110407162拜託!!幫幫忙!謝謝^_^

2005-11-10 13:31: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其實只要寫一張給他就可以了啦。若要寫二張只要在現金保管條上寫清濋是一式二份再註記正附本就好了啊。
2.我覺得寫本票就好了,既方便又不用想保管條的措辭,你會這樣想想必將來會還,寫什麼也沒那麼重要啦,有個憑證就好了,寫本票若將來真還不起,好歹人家也是好 意就讓他省一點方律程序

2005-11-09 20:06:5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你朋友還真是好朋友〕
   其實你只要是有心還,開一張商業本票〔文具行都有賣〕,既省時又有誠意且兼具法律效力〔三年〕,至於借據和保管條就免了,應這二樣似乎有些見外〔又不是錢莊〕,且恐傷彼此感情.

2005-11-09 18:04:3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寫一張就好
我個人覺得寫2張可能會有風險
而且一張就能表達你跟他借的借貸契約

看他要求你寫借據或本票嚕
本票依票據法規定是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
對你朋友應該比較有保障
不過他既然連利息都不需要
可能也不會跟你計較那麼多吧~

2005-11-09 17:59:30 · answer #6 · answered by 跑腿的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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