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固有國籍之觀點,說明有些國人為何擁有雙重國籍?
對之基本權利有何影響?
謝謝大家~~
2005-11-09 12:52:5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露西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雙重國籍之原因可分為「生來」及「傳來」因素:
一、「生來」雙重國籍:出生時即具有二個以上國籍
(一)立法主義不同:採血統主義國家之人民之後代出生在採出生地主義的
國家。
(二)立法內容不同:均採血統主義的國家,甲國採出生時血統主義,乙國
採胎時血統主義,丙出生時父為甲國人,胎時父為乙國人。
二、「傳來」雙重國籍:
(一)婚姻:因結婚而取得另一國籍。
(二)認領:非婚生子女因不同國籍之生父認領而取得另一國籍。
(三)收養:因被不同國籍收養而取得另一國籍。
(四)歸化:本無他國國籍之人,依一定條件而取得他國國籍,如我國國籍
法第三條至第七條之規定。
以上僅供參考!
2005-11-10 04:16: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坤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