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債權人債務人以及保證人三者當債務人還不出錢來時債權人向保證人要錢這個動作叫什麼動作呢依據哪一條法律?又...保證人如果也還不出錢來債務人可以向保證人主張什麼權力嗎如果不行是因為什麼呢?
2005-11-06 18:07:4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1.不管係向債務人或是保證人要錢都是請求履行債務
2.不知你的保證是連帶保證(民法二七二條以下)或是一般保證(民法七三九條以下)
3.你的問題有一點點奇怪:是債務人向保證人主張嗎?還是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
若是債務人向保證人則沒有什麼權利可主張,人家幫你作保了還要主張權利?若是債權人則其對債務人可主張的權利都可對保證人主張,差別在於若是連帶保證(銀行的保證都是這種) 則是拋棄先訴抗辨權,(民法七百四十五條)那債權人就可能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若為一般保證則需先對債務人求償
4. 債權人不能向保人主張權利的狀況很多耶,例如有期限之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而充許債務人延期清償、時效完成、拋棄擔保物權等等(我假設你把債權人打成債務人)
2005-11-10 01:51: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如果你指的金錢往來是跟銀行機構,那大多是"連帶保證人"
保證人有分"保證人"跟"連帶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和債務人在法律上是負一樣的責任.
所以,當債務人還不出錢時,債權人可要求"連帶保證人"負連帶責任
實際上就是可以扣查"連帶保證人"的財產
如果真的是"保證人"的話,就不必負連帶責任,因此債權人要對"保證人"住張權利時就會受限
所以很有經驗會借錢給別人的,大多都是叫妳簽"連帶保證人",,,,而不是"保證人"
,例如銀行就是.....
2005-11-06 20:59:1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