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家裡長輩因為房屋抵押借款,沒有如期償還,
房屋已經被銀行扣壓且拍賣,還是不足,但當事者不在境內。
接獲電話(非銀行單位)告知將限制當事者出入境,
且將凍結其子女的存戶代扣足金額或繳清餘額。
請問對方真的可以這樣做嗎??
2005-11-06 07:08:56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QUEENIE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感謝大家寶貴的回答資訊。
請問是否會限制當事者的出入境呢?
(當事者在大陸不敢回來,怕出不去)
2005-11-07 06:10:22 · update #1
不行,只有債務人及保證人才有可能要連帶賠錢.會影響到子女的情況只有債務人死亡後,未拋棄繼承或辦理限定繼承的前題下,才有可能發生債務變成子女債務的,要凍結子女存戶.
對方可能只是為了要你的朋友能出面處理債務,所以才會用這種話術來嚇你的朋友,在台灣我們的法律規定的很清楚,寃有頭債有主,你可以要他找當事人去處理,因你的朋友一不是債務人,二不是保證人,三當事人目前均未死亡,所以他安啦!他一定不會被限制出入境的,因還輪不到他.
2005-11-06 07:56: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evin 5 · 0⤊ 0⤋
一、那是委外催討人員在騙他,債權人是不能對子女有任何動作除非有作保或是繼承
二、法院是可以對債務人及保證人限制住居(限制出境),但法律並非是強制規定而是法官裁量權,目前法院對一般案件通常不會限制出境,我試過申請限制出境但法官要我舉證有其必要,基本上那是很困難的啦,欠稅的話就會被限制出境,還有拍賣不足會發債權憑證不是支付付命令另外也不是不足銀行就認賠,只要債務人或保證人有財產就會被執行,沒有任何動作是因為債務人沒有財產可執行,將來有財產還是會強制執行的,基本上會跟一輩子的
2005-11-10 19:39: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kiki音拔 6 · 0⤊ 0⤋
債權銀行會對債務人或連帶保證人發不足債款金額的支付命令,以取得債權憑證,無法凍結子女財物
2005-11-06 12:52:1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會被限制的只有當事人和保證人而已...
其他的人不會...且拍賣後不足的部分..銀行只能認賠...
現在不是又夫妻財產分開制嗎??如果有去設定的話...
那麼老公或老婆的債務..另一方也都不用負責...
更遑論是子女了..更何況可以執行假處分急假扣押的也只有貸款因銀行而已..
其他人根本無權那樣做...
以前我有個同事...他們家因為老舊也是故意不繳貸款...
讓它拍賣(房子登記她媽媽的名字)...
後來他們用他弟的名字又買了一棟新的...
也沒見過銀行對他們做出啥處分啊...
所以別再去相信任何人...
其實有法條可以查..我是以前念過..現在有點忘了...
大概是這樣...你參考看看吧...別被騙嚕...
如果他真要凍結你戶口..那你就永遠別跟銀行有往來帳戶就好了..
這樣她要扣也扣不到啊...這社會壞人很多..有很多人是詐財(趁人之危)...
你自己多小心吧..
2005-11-06 09:24: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