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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父親因貸款問題被銀行與法院開予支付命令強制執行,其支付命令規定如要異議要在二十天內提起,
想請問各位如申請異議之後,打官司約要花多少錢?如果失敗了要負擔約多少訴訟費用?

2005-11-03 14:48:1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1 個解答

一、支付命令聲明異議後,即視為原告(銀行)於聲請支付命令時已經起訴,此時應由原告繳納裁判費。

二、民事訴訟的訴訟費用約1%,有個累進計算的程式,在司法院的首頁可以找到,輸入銀行請求的金額就可知第一、二、三審須繳納的訴訟費用為多少。訴訟費用在判決確定後,原則上是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一部勝訴一部敗訴則原則上是比例負擔,如果原告預納,被告於敗訴後還是要賠給原告。

請參考。因很少瀏覽回答過的問題,如有疑問,請移駕我的網頁。http://home.kimo.com.tw/abrages/

2005-11-03 15:01: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高大馬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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