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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 25歲 自己家做二手家具需雙手的力…沒薪證明
最少到最高30000~100000的營業額(屬不報稅)
他:男 20歲 在外打工每月16000的薪水

94年9月28日晚上10:52分(都機車)
我騎車(直行)綠燈,到一半時。
對方應該待轉再待轉再直行的。
對方確紅燈迴轉…
當然…我出事了
右手手腕斷掉,左手脫臼,牙斷。
右腳腳踝骨移位,頭骨裂,臉縫四公分長度於雙眼之間垂直。
四肢打三肢石高怎動呀…
(我第一次恨他)

當時送醫時,因對方是醫院員工親戚(醫生說的)。
直接送家護。(有腦出血的樣子,沒帶安全帽的關係)。
而我…在一旁等家長從台北北下新竹看我,因要開刀(手)。
(我第二次恨他)

家人從朋友那得知這一切,加上家人都在台北。
決定轉院…(台大)
當時問醫院怎轉走…
醫院說自己載走…

我在台大痛苦的接受骨頭接回的歷程…一切的一切其他傷。
因台大怕我開刀就這樣走了(我對止痛類藥過敏)
(我第三次恨他)

沒開刀,台大當然沒病房…(轉和平)
住了15天的醫院及觀查…
(我第四次恨他)

我知我沒錯,但媽媽要確定真假,打給警察…
警說我沒錯,且有錄影帶證明一切,但對方昏迷不醒…
(我開始第一次同情他)

這時的我好擔心他死…(第5天了)
我叫新竹朋友關心去看…確得到…
他請假出院,明天辦出院…(天呀~加護從住到7天還請假哦)
(第五次恨他)

我媽打電話給對方問知誰錯嗎?及病情…
對方說:我們錯的比較多…及昨日才出院(星期日可以辦出院…這好笑)
媽說給三天時間且回電…
(第六次恨他)

三天後…換他的媽媽打來說…
是我們錯…因我車頭撞他車身中間…
大家評評理呀…我綠燈,他突然出現耶…他紅燈耶
我媽說法院見…他媽說好…
(我第七次恨他)

10月27日第一次調解
我石高依然沒拆…因嚴重要再1個月,更別說洗澡、吃飯靠家人的事…

前前後後他們的態度及做法讓我開出100萬賠理…更別說我日後的工作
對方媽媽說:那這樣去關就好了(還跟調解員說我兒子很乖)
我說乖還闖紅燈…
他說什麼知嗎…
是我撞妳嗎…是妳撞我耶…
調解員說對方請開出願金額…
20歲的他說出了3000塊…
唷~沒錯還會要賠錢哦…

當然調解不成啦…等第二次調才可上法院告…

我是想問說,雖我知刑法副民法告…
但請問他輸了被關沒錢給我,是不是我也沒辦法…
就這樣過著我痛苦一生…
這文章是我用左手一根手指努力打出來求救的…

幫幫我…我助學貸款都沒時間賺了。到現在還要家人顧我…><

2005-10-31 20:08:21 · 10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家中事業,媽咪當然有給我勞健保…
但因是自己當老闆的二手事業是以無雇主的勞保保法…
但有勞健保證明的…
當然沒薪證明,這是像在外賣麵一樣的…
我能賺的都給媽媽…我吃的飽就好呀
我也不懂他們為何不叫強制險來處理…

2005-10-31 22:06:28 · update #1

10 個解答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在民法上妳可以向對方求償的項目如下:1、醫療費用:因本次車禍受傷所花費的費用,須有收據,後續的醫療費用也可先預估進去,健保局已給付的部份不能請求。2、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如看護費、義肢、拐杖、交通費等。3、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損失:因本次車禍受傷致無法上班,按實際天數或月份計算金額。如果造成殘廢可另請求喪失勞動能力損失。4、精神慰藉金:此部份較無標準。如30萬或50萬元。5、財物損失:汽、機車修理等費用。 如果與對方和解談不成,建議妳直接提起刑事訴訟,告對方過失傷害罪,做法是你先到醫院開立診斷書,然後到派出所找當時處理車禍的警察,說要告對方過失傷害罪,警察會對妳做筆錄,也會通知對方來做筆錄,此一動作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逼對方出面解決,等和解後隨時都可以去撤銷告訴。如果妳在民事訴訟上勝訴,對方無力賠償,妳可向法院申請債權憑證,以後如查出對方有財產或上班都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或扣押對方薪水。 

2005-11-03 12:15: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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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6 16:05: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我也是推 KKMAN 大說的,像這樣惡劣的人你一定要提告,可是走法律訴訟的時間通常都會拖得久一點,我之前也是遇過一個女生騎車撞上我和我男朋友的機車,還一直說我們撞她(我們騎車怎麼倒車撞她啊)結果她打電話給她的表弟說我們欺負她是學生什麼的(簡直胡說八道)最後她表弟拿了兩支高爾夫球桿打我和我男朋友,我到醫院驗傷提告!
先到調解委員會去調解,我是提20萬的賠償(因為我的脊椎挫傷,走路不太好走),結果對方只願給2萬,我男朋友是跟對方合解了,在調解委員會合解(絕對不要在調解委員會和解!我是沒有和解,我是走法院告!)對方簽了六萬的本票,最後賴帳!這案子其實是屬於小「傷害案」啦,可是卻是拖了1年3個月.

2007-06-07 11:01:32 補充:
對方後來是求我以7萬元和解解決了,可是到我的傷還是沒有好,也因為和解就無法再求償,所以我覺得

1.絕對不要在調解委員會和解...
2.你有理,而且傷得很重,既然已經走到法院的程序,就要堅持...

如果法官判他要坐牢或科罰金,那也是給國家的,你這時就要求償民事賠償,他是一定會賠到的,絕對逃不掉..

對方可能會求你放過他們,可是你心不能軟哦!既然走到法院了,就以你提的賠償讓法官去判吧!(不要像我心軟,雖然是有得到和解金但是那事件到現在已經過了三年了,我現在脊椎還是有傷)

2007-06-07 06:54:1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Shio 2 · 0 0

新竹...新竹人很多色盲呢!我在新竹讀書已經三年了,出車禍的次數異常多>"< 一定要告他...這些違規的人,不見棺材不掉淚.人家都傷的這麼嚴重的還強詞奪理 可惡!

2006-06-02 16:31:52 補充:
不過...你也保險ㄇ?先領保險金過日子吧~聽起來那個可惡的人不會乖乖賠錢的。不過怎麼會傷的這麼重呀?這樣程度的傷...車速不慢耶! 保重

2006-06-02 12:28:1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筱涵 1 · 0 0

請堅持告他!這個社會就是有這種看不懂紅綠燈的傢伙。是對方錯,又不是妳,所以沒有理由就這樣放棄!我希望你能成功打贏官司,god bless you

2006-03-06 16:14:3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some 4 · 0 0

想提醒你如果對方用每月幾仟元的代價要求民事和解千萬不要輕易答應,因我爸爸就是和解拿了一月五仟人就不見了,也因和解拿不到其他賠償ㄛ..我爸因為他ㄉ傷害腳斷ㄌ..終身.........

2006-02-20 19:43:0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Cindy 2 · 0 0

請記得申請汽機車強制險~
(只有一方可以申請)

2005-11-04 21:50:26 · answer #7 · answered by HSIU-YU LIN 6 · 0 0

汽機車都有第三責任險 是有無過失是均可理賠 先求償這部分

2005-11-01 04:53:03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mos 2 · 0 0

KKMAN大大說的不錯!可以參考看看!

2005-10-31 20:46:07 · answer #9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請告他~~~~就算他輸了被關~那最好~反正錢是一定要賠的~~教訓也是一定要的~~~~~~~~~~~~~~~~~~
告他~~告他~~~告他
紅燈可以走嗎~~~~靠~~死不認錯~~除非他是白痴~~不然就不要原諒他

2005-10-31 20:24:14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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