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真的會被徹照嗎?你對這件事的看法請大家冷靜表達,不要因為看了回答,不爽就檢舉,除非有一些污穢的字眼.謝謝.
2005-10-31 07:18:07 · 17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TVBS進媒體線上幾年了呀~~~揭發弊案也不止現在高傑一樁~~~但是以往如若民進黨可以脫身無事或壓得下來的~~~~他就不聞不問~~完全不查他是什麼資的問題~~裝死當龜~~還頻頻示好~~現在火燒澆不熄~~~~就拿這件事來臨陣報復~~~~~意圖模糊揭弊的正當性~~~~~就跟馬上與陳哲難劃清界線一般~~~~沒品、閃得快~~~~民進黨朝廷呀~~~~腦筋灌水泥呀~~~~迂腐呀~~~~~這只會更讓人民見識到民進黨沒有忠誠、沒有公義、沒有勇氣的小家子嘴臉~~~~~綠一半的臉呀~~~另一半我看只有白了~~~~就是快完蛋了啦~~~
2005-11-01 12:01:31 補充:
既然不長進~~~那就別跟進~~~如此有幹勁~~~幫忙除黑金~~~如果不相信~~~那就說來聽~~~證據是非明~~~~博士也不行~~~~
2005-11-07 09:14:28 補充:
投票就是眾望所歸~~~民主嘛~~~這是綠營最愛說的呀~~~~~幹什麼?投票輸了就要說是有內幕嗎?又是綠營的標準說詞~~~~聽了真親切~~~~因為常聽到綠營員說~~~真是一片慘綠呀~~~
2005-10-31 07:25: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根本就是以顏色來選最佳解答...
差勁
其他解答者有寫更好的
2005-11-01 19:14: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
沒有媒體.那來證據.每個官員高知識..說的..做的.真的讓守法百姓痛心.一定要查到底.
否則無法讓全人民釋懷*
2005-11-01 19:13:2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來哥 2 · 0⤊ 0⤋
果然是不長進兄,您也別為氣急敗壞的辯解了!再辯下去也不會選上立法委員,台北市長,總統.....州長.....?急於辯解是心虛的表現!!!
2005-11-01 06:23:19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不會因時間,地點或人.事.物不同而有制宜
2005-11-01 06:22:1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既然知道他違法~那為什麼之前不查清楚~到了人家來查你陳水扁的手下時就要撤照~這樣能不引人懷疑嗎?不管港資還是中資~難道政府在他資金投入50%不知道嗎?而且多久以前的事了~你現在才說要撤照~太離譜了吧~
2005-11-01 05:21:3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民進黨政府想要模糊弊案連連的焦點。惱羞成怒。
2005-11-01 05:21:2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4 · 0⤊ 0⤋
追蹤報導高捷弊案,TVBS秉持一份證據說一份話的最高原則,不過今天民進黨(新聞、網站)立委卻把矛頭指向TVBS,指控百分之百中資,甚至還欠稅數億元,不過TVBS發表聲明,強調公司資本結構,完全法令規定,而且也絕無欠稅,甚至還得過稅捐處的優良獎。
高捷案升溫,民進黨立委,把矛頭指向緊盯弊案發展的TVBS。
針對立委的質疑,TVBS特別提出說明,表示公司資本結構,完全符合外國人不得持股50%以上的法令規定,而TVBS董事長梁乃鵬,在1997年到2002年,擔任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時,是屬於非公職身份,而對於新聞局長說要馬上調查,根據了解,政府早在上半年,其實「已經進行過調查」。
除了質疑TVBS資金來源,還有民進黨立委對於繳稅情況,要求財政部長林全調查。
TVBS也強調,公司成立至今12年多,從來沒有欠過稅,還曾經得過稅捐處頒發的優良獎。面對種種紛擾,TVBS期盼外界指控,能夠拿出證據。
我支持TBVS
是我們台灣人才要感到丟臉吧!
因為人家挖出証據就要把人家判出局嗎?
2005-10-31 13:45:49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依衛星廣播電視法外資不能超過持股50%廣播電視公司這法有明文法律是立法院制定的立法院藍軍佔多數不要忘嚕法已經立了政府機關只有執法的義務因此政府如果不執法叫失職那政府失職不用譴責嗎?這要用法律觀點來談而且衛星廣播電視法也沒有違憲之問題對外國人之權利本來就可以給予跟本國人不同之限制因此純法觀點既然法律有規定違反者可以罰金並且不改善可以撤照那不是藍軍說不能就不能的要說不能請修法否則法律之公信力跟法的安定性都受到破壞以上純法律學觀點不涉意識形態今天藍軍有那麼多個法學博士律師等專家如果新聞局真的違法這些藍軍的法學專家早跳出來狂批新聞局了就是因為新聞局不違法藍軍心虛只好說是打壓媒體法律有授權撤照就不是打壓如果沒有法律依據那才是打壓媒體============================補充德國有名的案例明鏡周刊案,德國政府把它停刊,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還是判決合憲,可以找相關判決來看衛星廣播電視法不是針對某電視台而是所有媒體ㄧ體適用外資不能超過50%之理由要問藍軍佔多數之立法院不過全世界沒有ㄧ個國家允許外資佔媒體50%以上因為言論自由也需要顧及言論平衡同時兼顧國內產業發展禁止外國人控制媒體這立法沒有違憲吧外國人之言論自由跟本國人不ㄧ樣因為外國人不是中華民國國民本身可以就外國人權利義務給予不ㄧ樣之限制因為外國人在中華民國所履行之義務不同(舉例外國人免當兵)因此其權利可以跟本國人給予不ㄧ樣之差別對待只要這不是恣意給予差別對待就是符合憲法平等原則之差別對待因此本人認為並無違憲(平等原則)問題就比例原則而言這也應該沒有違反比例原則因為違反之處罰有罰金並要求改善不改善才能停播手段並無違反比例原則因此個人認為該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十條不違憲================TVBS如果認為行政機關法律解釋之後做的行政處分有問題有違法可以訴願如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再不服可以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若判決確定還是不服可以申請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有這麼多救濟管道其實有什麼好怕撤照的貞的新聞局違法的話法院也會還TVBS公道法律解釋權本來就在行政機關解釋有問題請依照上述途徑救濟並申請大法官為最後的統一解釋依法理本就如此===========如果我說了這麼多的法學專業那還是大家只相信TVBS的話那我只能說台灣反智到極點心死
2005-10-31 12:37:57 補充:
世界各國幾乎都有外資不能超過多少之規定,ㄧ方面保障本國產業,ㄧ方面避免外資操控媒體,這跟國際化無關,就是因為國際化才允許外資持股啊
2005-10-31 12:45:04 補充:
這時才發現啊,發現不能處理嗎?
2005-10-31 12:50:53 補充:
如果一個人無照駕車超過十年都沒被發現,如果有一天被發現能說為何之前都沒取締他嗎?不能的.
2005-10-31 14:22:11 補充:
政府機關如果要依法行政就必須執行法律,新聞局如果有法而不執法,那叫瀆職
2005-10-31 15:17:00 補充:
我不認為港資=中資,不過有無違法是事實認定,那如果違法政府為何不能罰?反正又不是罰了沒有救濟管道,有救濟管道而不用就不是懂法的行為
2005-11-01 10:25:11 補充:
邱復生賣股份是今年發生的事情,之前tvbs很大股權是邱復生(聯藝),大家不要被tvbs模糊掉,她們是今年才變成港資的,之前台資比較多 ,因此今年才改變資本結構,當然是今年才違法之前合法
2005-10-31 07:36:01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7 · 0⤊ 0⤋
TVBS之資金來源確實有可議之處,但政府不是一直要國際化嗎?所以是否也該檢討讓外資之媒體進入之相關法令?如此更可增加競爭力和學習對象!再說新聞局和民進黨此時之舉動相當不妥,因此時所舉證從屬事實;也屬時機不宜,因該項事蹟絕非此數日內方發生之事,若當局仍一意孤行將極可能招生極大之民怨,因此新聞局應力行看守之責,將此燙手山芋移交NCC為宜。
2005-10-31 07:34:45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wbj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