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律師如果再無意間知道事實的真象(假設是絕對的)請問你 還會繼續辨護你的當事人嗎?如果會你是以怎樣的心態?如果不會又是因何因素?本人無預設立場,歡迎自由回答,如果可以希望回答者是『律師』ps:最近腦子裡很想探討一些社會的事情,絕非是學校出題的作業(我不會那麼無恥)所以希望和大家盡情的討論,可惜的是回答者都是少之又少,希望大家看看我的發問清單囉,本人問問題絕不為賺點數。
2005-10-28 07:59:0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da 4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如果那個真象衝擊到你 或你的家人 你又會怎樣做決定?
2005-10-28 08:02:05 · update #1
我所要發問的意涵,並要其它人來回答律師的職業道德
而是律師心中的公平法則
與情感抵觸的內心糾結
希望有律師說說他的故事
2005-10-30 06:11:23 · update #2
是並非
2005-10-30 06:11:37 · update #3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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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3 08:10:0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律師有律師的職業道德既然接受委任爲當事人辯護即當就法律的規定為當事人爭取應有的權益和保障雖然明知事實的真相最好不要向當事人點破以免爾後未再受委任辯護時增加不必要的麻煩這是我的經驗和看法
2005-10-28 10:05:0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老夫 7 · 0⤊ 0⤋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5102716199
2005-10-28 09:45: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即使是罪犯還是有應享之權益
可以明白告知再已知其犯罪的情況下使其享應有之權益
不致被過重的量刑
如果是使其無罪,那有兩種可能.
一種是法官和檢察官的錯,這就不用說了...(假設被告確實犯罪了但不為人所知)法官是人,而檢察官也可能有程序瑕疵,這都是有可能的,法官犯錯很嚴重,至於檢察官的部分,我只能說程序正義也是很重要的.
另一種就是律師作偽證或者律師找到其他方法,但是這是犯法的,端看這位律師願不願意成為犯罪者而已,當然,這也是違反道德的.
2005-10-28 08:07:2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律師應該是保護當事人(犯罪人或是被害人)的權利
秉持個人做事的原則
2005-10-28 08:04:0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