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繳不起而向法院宣告破產.這樣我的房子是否會被拍賣.我想繼續繳交貸款金額.但是實在已無力負擔.我想跟銀行談.我有什麼籌碼可談.我想保有我的房子.有其他什麼辦法嗎.
2005-10-26 14:52:2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伍小伊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你的房子最好先過戶,因為如果上法院,法院會先清查你名下是否有資產,如果有,就會先拍賣來抵債。
銀行可以找人去談,或者自己去談都可以以,最好是找民代去,就說你一個月固定要還多少錢,這樣銀行應該會答應。
2005-10-26 14:56: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米糕 7 · 0⤊ 0⤋
既然宣告破產法院准許的話會選任破產管理人進行破產清算程序房子是屬於破產管理人處裡的財產之一怎麼可能保得住
2005-10-26 16:25: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老夫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