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說警察開罰單後幾個小時內不能開第二張..這是真的嗎?(是照相的)
那包含哪些?
哪些不是?
兩個的違規不一樣這樣也是可以開嗎?
"父母親要去上課"什麼意思阿?是全部所有違規沒繳的話嗎?
2005-10-21 10:43:5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逕行舉發汽車違反本條例第33條(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40條(超速)規定.其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或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一個路口以上者.得連續舉發.其他就還有汽車買賣業者及汽車修理之類違規行為.
但如果你是現場被警察欄下告發後又被照相舉發則不在此限.因你以被警察欄下告發這是單一行為已結束.後又馬上超速或闖紅燈這又屬另一行為.瞭解嗎
父母上課部分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4條規定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尚未處結案件.及未滿18歲之人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2005-10-23 09:34: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蜻蜓 2 · 0⤊ 0⤋
Q:我聽說警察開罰單後幾個小時內不能開第二張..這是真的嗎?(是照相的) 那包含哪些? A:好比未戴安全冒的話,需要有3小時ㄉ改善期ㄉ呀,所以當妳花500元的話,可以享有3小時ㄉ清涼ㄉㄛ!當然超速部分也可以ㄉ,只是其間隔ㄉ標準我已經忘ㄌ呀~嗚嗚嗚嗚~~~~但是如果是闖紅燈呀、違反標誌標線之違規、無照駕駛呀、...等等是不受惠ㄉ呀!Q:兩個的違規不一樣這樣也是可以開嗎? ""什麼意思阿?是全部所有違規沒繳的話嗎? A:可以ㄉ呀~只是到案處所是同一監理單位的話,當然是可以ㄉ呀~父母親要去上課ㄉ問題,應該是指允許未成年之無照駕駛子女駕駛部分ㄉ吧!
2005-10-23 02:35:2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