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和清寒正明有何差別呢~可以同時有兩種身分ㄇ??
2005-10-20 10:46:4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獨孤傳說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可以同時有兩種"清寒證明"及"低收入戶證明"。現在的學校單位應該是已經沒有所謂"清寒證明"了。早在九十年或九十一年(我忘了)教育部已函文全國各教育單位,不再向學生收取"清寒證明",而以"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取代原"清寒證明"。但,許多私人或民間團體所設立的獎學金,仍要"清寒證明"來申請其獎學金。以前的這種"清寒證明”只要向您戶籍所在地的村(里)長要便要得到了。而現在的"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您首先必須具有上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再向您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他們才會開給"低收入戶"。http://hcl.nchu.edu.tw/phorum/read.php?f=1&i=13821&t=13821
2005-10-29 09:52: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清仔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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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8 21:54:4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QCVQZOEVUCWC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