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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假設題 或許日後可能會遇上也說不定
有兩塊土地 兩兄弟各持分1/2 此兩塊土地相臨 地上有一未保存建物建滿整個土地上為兄所建 因分割繼承的原因 兩兄弟各自向不同的銀行借貸 因周轉不靈 相繼被拍賣 時間差一個月 在不同的法院拍賣 不考慮向銀行承買的問題 買過法拍屋的人皆知 比較不會買持分的土地 此狀況法院應判不點交 共有人有優先承購權
問題來了
1 若先買兄的 對於弟的是否有優先承購權(於產權登記已完成後 弟的尚未拍出)
2 若此兩件拍賣物其土地及地上物之產權已在同一人之名下 可否以不點交之因素已消失(產權不清) 向法院申請強制點交 需兩邊法院皆申請嗎
敬請各位大大詳細解釋 若有疑問 小弟會另行補充 感謝解釋

2005-10-17 22:06:2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感謝曉美大大與104法拍屋大大的詳細解說 點交跟所有權取得是不同的概念與只要拍賣前資料搜集完整 不點交也可經由民事訴訟得以點交 這時間的等待是值得的
曉美大大回答簡單明瞭 法拍屋大大則以實戰經驗敘明
兩位答案皆解決了敝人的疑惑 不知如何該贈予誰點數
就投票表決吧 尚祈見諒 謝謝

2005-10-26 20:07:55 · update #1

2 個解答

第一個問題
因為承買人已經取得所有權當然就成為共有人了
所以可以優先承買另一半的土地
第二個問題
點交跟所有權取得是不同的概念
兩個物件都透過拍賣取得所有權
但是對於其上的建物並無所有權
且拍賣公告是不點交的
所以只能訴請遷讓交還土地
這種官司幾乎都可以贏的

2005-10-18 05:05: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曉美 4 · 0 0

1 若先買兄的 對於弟的是否有優先承購權(於產權登記已完成後 弟的尚未拍出) 根據法令,共有物買賣,其它持分共有人都有優先承購權;先買到兄的部份,即成為共有人之一,當然就擁有弟拍賣部份的優先權。有持分拍賣的案件,因產權不完整,且有優先權問題,所以很少人會投標,90%都會讓共有人買走。您能先買到兄的產權,弟的部份就能以逸待勞,用很便宜的價錢買到;唯一風險,是弟的拍賣萬一中途停止拍賣,您的產權就不完整,除了兄的房子無法點交外,您要貸款或做其他處分也有困難了。您要仔細評估。2 若此兩件拍賣物其土地及地上物之產權已在同一人之名下 可否以不點交之因素已消失(產權不清) 向法院申請強制點交 需兩邊法院皆申請嗎 兄與弟的拍賣,因拍賣部份都不完整,法院要來點交時,他不知道另外持分所有權人是否同意,讓得標人繼續居住使用;所以法院的習性,只要拍賣持分不完整,都會公告「拍賣應有部份,拍定後不點交」。緃然您取得兄的產權後,再買到弟的產權,而成為完整所有權人;法院公告仍然為不點交,它的執行單位「民事執行處」不會受理您點交聲請;但您可以向法院民事庭告現住人,向他提起訴訟,以「無權佔有,請求遷讓房屋」,在三、四個月訴訟期間,您一定會勝訴。而後就以勝訴判決書,再向民事執行處聲請點交,約四個月左右對方就要交屋走人了。網址:http://www.104woo.com.tw 

2005-10-21 15:40:1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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