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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哥哥經濟上有困難,欠了許多債務,銀行及私人都有,快要跑路了(所有債務都還沒有上法院,但項貸款及信用卡之類的或多有欠繳狀況)!!我想要把他的房子買下來,聽他說那房子現在還有大概兩百六十萬的貸款,而房子現值應該至少有三百萬。

我想說先和哥哥訂買賣契約,然後去申請貸款,若房子經估現值是三百萬整,我想就與哥哥”買”兩百八十萬,然後去貸款兩百八十萬(我現在月薪大概有五萬多,但手上還有一筆剩約一百二十幾萬的信用貸款,每月繳大概兩萬出頭),再不然就是”買”三百萬,貸款兩百八十萬,清償他原有貸款後剩下的錢就拿來補代書費及相關稅款,這樣我和我哥都不用再準備一筆現金來付這些錢。

我是想說這樣至少可以保住他一間房子不會到最後被強制拍賣掉…….

想請教:

A. 以上整個的想法和作法有什麼問題嗎??

B. 這樣有脫產的嫌疑嗎?會在之後被再拿去法拍嗎??(其實我哥也欠我粉 多錢,但都沒有借據或是本票之類的紀錄說)

2005-10-14 12:57:07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回答粉快,但實在是沒有什麼幫助到~~
A.「還沒上法院」就是還沒查封!簡單說,就不過是繳款狀況不正常而已啦!
B.修正「經估現值是三百萬整」改成三百五十萬好了,反正我是把我去貸款到的額度至少可以貸到還掉哥哥的貸款和支付其他相關費用的額度為前提。
C我也是債權人之ㄧ啊!只是像我說的目前沒有書面佐證,還是我可以怎麼做來確立我也是債權人的身分呢?而且再說,房子我是真的買過來,新的貸款也是我的名字啊!!

2005-10-14 13:59:15 · update #1

6 個解答

有問題...如果你哥哥當初欠繳  欠債如此之多很有可能  房屋應該已經被查封了(還沒有到強制執行的拍賣階段)這個時候  這房屋是無法進行買賣的所以必須先清償債務  在撤銷查封買賣才有可能進行  另外  300萬的交易金額  正常的話是貸不到280萬的按照一般銀行的操作慣例  新屋  按成交價的8成貸款  (你哥的房子已不是新屋)中古屋    按成交價的7成貸款  (以300萬來看 頂多210萬)除非你有特殊管道  或多花點錢請人幫忙增加成數

2005-10-14 13:08:4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卡謬佬 7 · 0 0

哈囉 ! 大大

我可以建議你去仁寶當舖哦!!

在中壢往桃園方向中華路二段 YKK對面

我也是去那裡借的 店長很好商量 會給你方便的

保密 利息也很低 !服務態度也很親切

我也是我朋友介紹我去那的

而且她們在網路上的評價也很好哦

你可以去網路上搜尋 仁寶當舖

他們很專業 過件率也很高 評估完你的條件馬上放款

事後你有什麼問題 打過去給他們 他們都會盡量配合你

你可以去了解看看 !祝你好運~~~

2016-04-13 20:45: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珮珊 3 · 0 0

提醒您...
買賣房屋需要繳交增值稅...
稅總額比例300萬會有約90萬得稅要繳...
但若是第一次賣屋可以辦理減免...大約剩20萬
你哥欠你錢想再賣屋後討回一點...
要辦理房屋設定...設定費與設定額成正比...
若你哥房子賣掉...第一順位是國稅局...稅額比例不低
第二是銀行第三就是你(有剩的話)^ ^

你的想法原則上可行但你沒把增值稅算進去...
但若是你打算以300萬買下...
只怕也無法幫你哥償清債務...
只是你擁有房子^ ^
但其實...說明白點你只是幫你哥承接債務而已
但若被法拍價格會更低...你哥得債務只會越多
所以建議你們自己賣掉可以有更好的價錢

2005-10-16 03:08: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您的想法不錯,相信可以的!!目前部分銀行也有承作全額房貸的商品不過也同意富邦業務所說明的需跟代書講一下不然會有贈與稅銀行方面也須審慎選擇一下一般銀行承作8成!!有部份銀行承作全額如需銀行相關訊息,可點我自介有連絡方式!!我將盡力回答與承作

2005-10-14 17:06: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依你的收入五萬多 / 信貸120萬 來算
要貸到280萬是可以
但你的月收入必須有5萬5千元以上

以300萬房價來算
240萬(八成為240萬)的部份可以做30年(30年可降低月付金)每月本息為10118元
另外40萬的部份只能做20年,每月本息為2218元
再加上你的信貸月付金2萬
你每月的貸款支出為32337元
以及你每月的個人支出一萬元
除非你的月收入有5萬5千元以上
月付比才會低於80% (月付比為:每月支出除以每月收入)
月付比只要超過80%
你就只能貸到八成房貸

你的構思並沒有問題
因你也是合法購買房子
也有貸款付價金給你哥
只要在贈與稅申報的時候
將資金證明附給國稅局就可以了 (二等親買賣視同贈與,所以要申報贈與稅)

因你也是債權人之一
但沒有任何的憑據
你可以跟你哥哥說
請他開立本票給你 (商業本票文具店就有在賣)
再開立一張借據 (證明他跟你借了多少錢)
這樣你就擁有債權人的身分與權利了

請代書在為你辦理過戶的時候
你要將情況向代書說明
這樣代書就會知道買賣契約書要怎麼寫資金付款方式
以及國稅局的贈與稅申報

2005-10-14 15:23:4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Justin 7 · 0 0

欠債過久 房屋應該已經被查封了
這樣有脫產的嫌疑
房屋會再拿去法拍

就算你買到好了

他債權人可以認為你是逃避債務而為的無償行為行使撤銷權,
就是主張你和你哥哥之間的買賣無效請求回復原本狀態,
在這之前會有個動作叫假處份,不准現在的所有權人再行移轉,
然後再起訴...
通常行使撒銷權很難贏,而且就算回復原本狀態前面還有二個抵押權,
很明顯無實益.大概沒有銀行會做
1..是不是脫產是法官認定的.我也不知道
2..銀行同樣沒有權力假扣押,只能假處份,但他們有抵押權,所以也不會這麼做

2005-10-14 13:35:2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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