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儒家 的用事思想
2005-10-13 14:03:1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斗問 1 in 藝術與人文 ➔ 詩詞與文學
先 秦 儒 家 的 基 本 思 想
先 秦 儒 家 是 整 個 中 國 儒 學 的 開 創 期 , 因 此 它 包 含 有 後 世 儒 家 思 想 的 胚 胎 和 基 本 觀 念 。
<<“ 禮 ”與“ 正 名 ”>>
“ 禮 ” 是 先 秦 儒 家 思 想 的 核 心 內 容 之 一 。 孔 子 是 中 國 歷 史 上 揭 示 禮 的 實 質 並 且 賦 予 禮 以 道 德 含 義 的 第 一 位 思 想 家 。 在 孔 子 以 前 , 禮 只 作 為 國 家 政 治 生 活 中 維 護 君 主 統 治 的 一 種 典 章 制 度 , 因 此 它 常 常 與 “ 敬 天 ” 、 “ 祭 祖 ” 等 各 種 宗 教 儀 式 混 淆 在 一 起 , 並 不 具 有 道 德 價 值 判 斷 的 功 能 。 如 《 說 文 》 對 禮 的 解 釋 是 :
禮 , 履 也 , 所 以 事 神 致 福 也 , 從 示 從 豊 ,行 禮 之 器 也 。 從 豆 , 象 形 。
因 此 , 禮 最 初 是 指 事 神 致 福 的 宗 教 行 為 , 它 始 終 與 祭 神 的 器 物 和 儀 式 聯 繫 在 一 起 。
孔 子 鑑 於 春 秋 時 期 所 出 現 臣 殺 君 、 子 殺 父 、 少 凌 長 、 庶 廢 嫡 等 違 背 禮 的 行 為 , 呼 籲 維 護 周 禮 , 實 行 “ 正 名 ” 。 孔 子 認 為 , “ 名 不 正 則 言 不 順 , 言 不 順 則 事 不 成 , 事 不 成 則 禮 樂 不 興 , 禮 樂 不 興 則 刑 罰 不 中 , 刑 罰 不 中 則 民 無 所 措 手 足 ” ﹙ 《 論 語 ‧ 子 路 》 ﹚ , 很 顯 然 正 名 的 目 的 , 乃 是 為 了 復 興 禮 樂 等 典 章 制 度 。
孔 子 十 分 推 崇 周 禮 。 在 他 看 來 , 周 禮 乃 是 借 鑑 於 夏 殷 二 代 而 興 , 其 文 辭 優 美 茂 盛 , 因 此 發 揚 光 大 周 禮 是 他 一 生 的 志 願 。 他 認 為 用 “ 禮 ” 來 調 整 人 們 的 行 為 , 比 用 “ 刑 罰 ” 調 整 人 們 的 行 為 更 有 效 。 因 此 主 張 “ 齊 之 以 禮 ” , 打 破 了 殷 周 以 來 “ 禮 不 下 庶 人 ” 的 界 限 。 他 還 提 出 “ 克 己 復 禮 為 仁 ” 的 主 張 , 認 為 “ 仁 ” 的 內 涵 應 該 是 不 斷 克 制 自 己 的 衝 動 , 使 行 為 符 合 禮 的 要 求 。 人 的 一 切 行 為 都 要 以 禮 為 標 準 , 做 到 “ 非 禮 勿 視 , 非 禮 勿 聽 , 非 禮 勿 言 , 非 禮 勿 動 ” 。
<<“ 仁 ”、“ 義 ”與“ 忠 恕 之 道 ”>>
“ 仁 ” 、 “ 義 ” 與 “ 禮 ” 一 樣 , 是 先 秦 儒 家 的 重 要 思 想 範 疇 。 從 孔 子 開 始 , 一 直 到 現 代 , 中 國 人 仍 常 以 “ 仁 ” 、 “ 義 ” 來 規 範 自 己 的 行 為 。
“ 仁 ” 源 出 《 尚 書 ‧ 金 滕 》 “ 予 仁 若 考 ” , 指 人 所 具 有 的 一 種 好 品 德 。 先 秦 儒 家 都 以 “ 仁 ” 為 人 生 追 求 的 最 高 道 德 境 界 。 在 先 秦 儒 家 的 思 想 體 系 中 , “ 仁 ” 體 現 多 方 面 的 倫 理 道 德 價 值 , 也 是 對 各 種 美 好 品 德 的 高 度 概 括 , 但 它 有 一 個 核 心 就 是 “ 愛 人 ” 。 孔 子 說 : “ 愛 人 。 ” 他 又 強 調 , 這 種 愛 “ 必 由 親 始 ” 。 這 就 是 後 來 所 說 的 “ 愛 有 差 等 ” 。 “ 仁 ” 的 內 涵 還 包 括 “ 忠 恕 之 道 ” 。 就 是 : “ 己 欲 立 而 立 人 , 己 欲 達 而 達 人 ” , “ 己 所 不 欲 , 勿 施 於 人 ” 。 “ 立 人 ” 、 “ 達 人 ” , 都 是 為 他 人 想 , 這 就 是 “ 忠 ” ; 自 己 不 喜 歡 的 事 , 不 要 強 加 於 別 人 , 這 就 是 “ 恕 ” 。 孔 子 的 弟 子 在 概 括 孔 子 的 思 想 時 說 : “ 夫 子 之 道 , 忠 恕 而 已 矣 。 ”
此 外 , 仁 的 內 容 還 包 括 恭 、 寬 、 信 、 敏 、 惠 、 智 、 勇 、 孝 、 悌 等 道 德 條 目 。
到 了 孟 子 , 仁 的 思 想 得 到 進 一 步 擴 充 。 他 認 為 人 皆 有 所 愛 , 只 要 充 分 擴 充 這 種 愛 便 是 仁 。 同 時 , 孟 子 的 “ 仁 學 ” , 又 多 從 心 性 入 手 , 他 用 “ 不 忍 人 之 心 ” 或 “ 惻 隱 之 心 ” 解 釋 仁 , 認 為 仁 的 品 質 乃 是 人 生 下 來 就 具 有 的 天 賦 道 德 觀 念 。
在 先 秦 儒 家 的 觀 念 中 , 與 “ 仁 ” 相 對 應 的 還 有 “ 義 ” 的 範 疇 。 所 謂 “ 義 ” , 是 指 人 的 思 想 行 為 符 合 一 定 的 準 則 。 “ 義 者 , 宜 也 ” , 也 就 是 人 的 行 為 與 一 定 的 準 則 相 適 合 。 孔 子 以 義 為 立 身 之 本 , 提 出 “ 君 子 之 仕 也 , 行 其 義 也 ” 、 “ 君 子 義 以 為 上 ” 等 主 張 , 強 調 君 子 出 來 作 官 , 目 的 就 是 為 了 行 義 , 因 此 義 是 最 為 重 要 的 。 在 先 秦 儒 家 看 來 , 一 個 人 如 果 一 味 追 求 私 利 , 就 是 不 義 的 行 為 。 因 為 追 求 私 利 的 行 為 , 不 符 合 義 的 準 則 。 所 以 孔 子 又 提 出 “ 君 子 喻 於 義 , 小 人 喻 於 利 ” 的 命 題 。 後 來 , 這 一 命 題 被 儒 家 發 展 為 中 國 哲 學 史 上 的 “ 義 利 之 辨 ” 。 如 荀 子 說 : “ 先 義 後 利 者 榮 , 先 利 後 義 者 辱 ” ; “ 義 勝 利 為 治 世 , 利 克 義 者 為 亂 世 ” 。
“ 義 利 之 辨 ” 有 合 理 因 素 , 但 如 果 推 到 極 端 , 就 會 走 向 荒 謬 : 或 者 以 義 代 利 , 否 定 人 的 合 理 的 利 益 要 求 ; 或 者 以 利 代 義 , 一 味 追 求 私 利 而 不 顧 公 益 。
<< 性 善 與 性 惡 >>
先 秦 儒 家 對 於 人 性 善 惡 問 題 給 予 了 極 大 的 關 注 。 在 中 國 人 性 論 史 上 , 第 一 個 提 出 性 善 論 的 是 孟 子 。 他 認 為 , 人 性 是 善 的 , 就 像 水 往 低 處 流 一 樣 , 這 是 一 個 不 爭 的 事 實 。 孟 子 認 為 , 人 生 來 都 有 最 基 本 的 共 同 的 天 賦 本 性 , 這 就 是 “ 性 善 ” 或 “ 不 忍 人 之 心 ” , 或 者 說 對 別 人 的 憐 憫 之 心 、 同 情 心 。 他 舉 例 說 , 人 突 然 看 到 小 孩 要 掉 到 井 去 , 都 會 有 驚 懼 和 同 情 的 心 理 。 這 種 同 情 心 , 並 不 是 為 了 討 好 這 小 孩 子 的 父 母 , 也 不 是 要 在 鄉 親 朋 友 中 獲 得 好 名 聲 , 也 不 是 討 厭 小 孩 子 的 哭 叫 聲 , 而 完 全 是 從 人 天 生 的 本 性 中 發 出 來 的 , 這 就 是 “ 不 忍 人 之 心 ” 。
“ 不 忍 人 之 心 ” 也 叫 “ 惻 隱 之 心 ” 。 此 外 還 有 “ 羞 惡 之 心 ” 、 “ 辭 讓 之 心 ” 、 “ 是 非 之 心 ” 。 這 四 種 心 ﹙ 也 叫 “ 四 端 ” 或 “ 四 德 ” ﹚ , 就 是 孟 子 論 述 人 性 本 善 的 根 據 。 孟 子 認 為 , 人 與 禽 獸 的 差 別 很 微 小 , 僅 僅 在 於 人 有 這 些 “ 心 ” 。 如 果 沒 有 這 些 “ 心 ” , 就 不 能 算 作 是 人 。 在 他 看 來 , 如 果 為 人 而 不 善 , 那 不 是 本 性 的 問 題 , 而 是 由 於 捨 棄 了 本 性 , 沒 有 很 好 地 保 持 住 它 , 絕 不 能 說 他 本 來 就 沒 有 這 些 “ 善 ” 的 本 性 。 因 此 , 人 如 果 有 了 不 善 的 思 想 和 行 為 , 就 應 閉 門 思 過 , 檢 查 自 己 是 否 放 棄 了 那 些 天 賦 的 “ 心 ” , 努 力 把 這 些 “ 心 ” 找 回 來 , 以 恢 復 人 的 本 性 。 這 就 是 孟 子 所 說 的 “ 求 其 放 心 ” , 後 世 稱 為 “ 復 性 ” 。 如 果 反 省 自 己 , 一 切 都 合 乎 天 賦 的 道 德 觀 念 , 那 就 是 最 大 的 快 樂 , 這 就 是 孟 子 所 說 的 “ 反 身 而 誠 , 樂 莫 大 焉 ” 。
孟 子 的 性 善 論 對 傳 統 思 想 影 響 很 大 , 宋 代 以 後 流 傳 的 《 三 字 經 》 第 一 句 話 就 是 “ 人 之 初 , 性 本 善 。 ” 性 善 論 也 成 為 後 來 儒 家 的 正 統 觀 念 。
在 先 秦 儒 家 中 , 有 一 派 反 對 孟 子 的 性 善 論 , 而 主 張 性 惡 論 。 這 一 派 的 代 表 就 是 荀 子 。 荀 子 提 出 “ 人 之 性 惡 , 其 善 者 偽 也 ” 的 著 名 論 點 。 他 認 為 , 人 生 來 的 本 性 是 : 餓 了 就 想 吃 飽 , 冷 了 就 想 穿 暖 , 累 了 就 想 休 息 , 這 是 人 之 本 性 的 真 實 表 露 。 在 他 看 來 , “ 好 利 ” 、 “ 疾 惡 ” 、 “ 好 聲 色 ” 等 , 都 是 人 的 自 然 情 欲 , 也 是 人 的 性 惡 的 表 現 。 而 善 的 道 德 意 識 是 後 天 人 為 加 工 的 結 果 。 這 種 後 天 人 為 的 加 工 就 叫 “ 偽 ” 。
荀 子 針 對 孟 子 的 性 善 論 , 第 一 次 運 用 “ 性 ” 與 “ 偽 ” 的 範 疇 來 說 明 人 的 自 然 本 性 和 社 會 道 德 的 關 係 , 反 對 把 人 的 自 然 屬 性 道 德 化 , 強 調 “ 性 偽 之 分 ” , 認 為 人 的 自 然 本 性 是 基 於 生 理 機 能 而 產 生 的 物 質 生 活 的 欲 求 , 而 社 會 道 德 規 範 是 對 這 種 欲 求 的 限 制 和 調 節 , 二 者 是 對 立 的 。 同 時 , 二 者 又 是 統 一 的 , “ 無 性 , 則 偽 之 無 所 加 ; 無 偽 , 則 性 不 能 自 美 。 性 偽 合 , 然 後 聖 人 之 名 一 ” 。 意 思 是 說 , 沒 有 自 然 本 性 , 就 用 不 社 會 道 德 的 人 為 加 工 ; 沒 有 人 為 加 工 , 人 性 就 不 能 由 惡 變 善 。 聖 人 的 作 用 就 在 於 把 “ 性 ” 和 “ 偽 ” 很 好 的 結 合 起 來 、 統 一 起 來 。
荀 子 較 全 面 的 論 述 了 “ 性 ” 與 “ 偽 ” 的 對 立 統 一 關 係 , 並 重 強 調 對 人 性 的 改 造 , 提 出 了 “ 化 性 起 偽 ” 、 “ 塗 之 人 可 以 為 禹 ” 等 觀 點 , 認 為 人 都 有 改 變 本 性 , 成 為 聖 人 的 可 能 。 荀 子 性 惡 論 的 觀 點 對 法 家 影 響 甚 大 , 但 始 終 未 能 成 為 儒 家 的 正 統 觀 念 。
<< 天 命 論 >>
天 命 論 是 先 秦 儒 家 的 重 要 思 想 觀 念 。 從 歷 史 上 看 , 天 命 觀 念 起 源 很 早 。 古 人 對 自 然 的 規 律 和 自 己 的 命 運 無 法 把 握 , 因 此 將 它 歸 之 於 天 或 上 帝 的 旨 意 和 命 令 。 殷 代 天 命 觀 念 很 流 行 。 《 尚 書 ‧ 湯 誓 》 說 : “ 有 夏 多 罪 , 天 命 殛 之 。 ” 《 詩 ‧ 商 頌 》 說 : “ 天 命 玄 鳥 , 降 而 生 商 。 ” 這 些 說 法 都 承 認 “ 天 命 ” 存 在 。 周 代 的 統 治 者 繼 承 了 殷 人 的 天 命 觀 , 認 為 周 天 子 得 天 下 , 乃 天 命 使 然 。 如 《 尚 書 ‧ 康 誥 》 說 : “ 天 乃 大 命 文 王 ” , “ 丕 顯 文 王 , 受 天 有 大 命 ” 等 等 。
與 殷 人 天 命 觀 有 所 不 同 的 是 , 周 公 提 出 了 上 帝 或 天 可 能 改 換 人 間 代 理 人 的 觀 點 。 認 為 地 上 的 君 王 只 有 實 行 德 政 , 順 從 民 意 , 上 天 才 會 讓 他 繼 續 統 治 下 去 , 從 而 保 有 天 命 。 因 此 又 提 出 “ 天 命 靡 常 ” 、 “ 天 命 無 親 , 惟 德 是 輔 ” 等 觀 點 , 強 調 了 “ 德 ” 與 “ 民 ” 的 作 用 。 這 雖 然 具 有 一 定 的 歷 史 進 步 意 義 , 但 始 終 未 能 擺 脫 對 天 的 人 格 神 的 信 仰 。
孔 子 繼 承 了 殷 周 以 來 的 天 命 論 思 想 , 但 又 有 變 化 。 有 時 他 把 天 看 作 是 有 意 志 的 主 宰 , 以 為 “ 死 生 有 命 , 富 貴 在 天 ” 、 “ 獲 罪 於 天 , 無 所 禱 也 ” 。 但 很 多 的 時 候 他 又 把 “ 天 ” 看 作 是 自 然 的 天 , 說 : “ 天 何 言 哉 , 四 時 行 焉 , 百 物 生 焉 ” 。 孔 子 也 談 “ 命 ” 。 他 把 “ 命 ” 理 解 為 包 含 異 己 的 一 種 不 可 知 的 力 量 , 說 “ 道 之 將 行 也 與 , 命 也 ; 道 之 將 廢 也 與 , 命 也 。 ” 這 的 “ 命 ” , 顯 然 是 指 一 種 不 可 認 知 、 不 可 抗 拒 的 必 然 性 。 孔 子 的 態 度 是 先 盡 人 事 而 後 言 天 命 。 他 的 天 命 思 想 奠 定 了 儒 家 天 命 論 的 基 礎 。
孟 子 發 展 了 孔 子 的 天 命 觀 , 講 “ 順 天 命 , 盡 人 事 ” , 既 承 認 天 命 而 又 不 廢 人 的 努 力 。 他 說 : “ 存 其 心 , 養 其 性 , 所 以 事 天 也 ; 夭 壽 不 貳 , 修 身 以 俟 , 所 以 立 命 也 。 ” 這 所 謂 “ 立 命 ” , 即 是 指 人 要 努 力 掌 握 自 己 的 命 運 。 表 現 了 孟 子 積 極 有 為 的 人 生 哲 學 。
荀 子 更 進 一 步 , 提 出 “ 制 天 命 而 用 之 ” 的 命 題 。 這 的 “ 制 ” 字 , 有 控 制 、 掌 握 的 意 思 。 他 把 天 命 看 作 是 自 然 的 規 律 , 主 張 人 們 掌 握 它 、 利 用 它 等 為 人 類 造 福 。 這 一 思 想 具 有 積 極 意 義 , 因 為 它 強 調 人 在 自 然 規 律 面 前 , 要 發 揮 主 觀 能 動 性 。
總 之 , 先 秦 儒 家 雖 然 講 “ 天 命 ” , 但 更 強 調 人 的 努 力 , 特 別 是 強 調 人 的 道 德 行 為 的 自 覺 性 以 及 對 社 會 、 人 生 的 責 任 。
2005-10-13 14:44:4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儒 家 的 用 事 ㄉ 思 想
是 以 " 仁 " 為 本 ~
2005-10-13 14:17: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