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不可以結婚~請問法律規定~除了兄妹不能結婚以外~幾等親以後才可結婚阿??
2005-10-11 21:51:2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獨孤傳說 5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請各位也幫我這項難題好ㄇ??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405101304552
2005-10-13 06:48:06 · update #1
旁系血親要在七親等以上、旁系姻親在六親等以上,才可以結婚。依據民法第983條規定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 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 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 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2005-10-11 22:02: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清仔 7 · 0⤊ 0⤋
法律規定近親不能結婚(按:民法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直系血親、姻親、及旁系六親等內不得結婚),有其優生保健考量,因每人的染色體都可能有小缺失,如果結婚者血緣相近,小缺失就容易遺傳給下一代,引發各種病變。
2005-10-11 22:00: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