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對於現今台灣的法律規範
相信個位大大一定有許多的不滿和感慨
單純的只是想知道不同人的觀點
希望各位能不吝嗇的發表自我的意見
點數將由投票贈出以利公平
=====================================================================

以下為鄙人淺見~~~

對於台灣的法律
我真的很失望
我很希望有人能幫我解釋一下"法律"這兩個字的定義
尤其是對於性侵害的罰則條例更大為不滿
請想想
當你(妳)的隱私處在你(妳)不同意下被別人所侵害
我覺得不管是男生女生
都會造成生理及心理上強大的創傷
區區的幾年牢獄就能平撫被害人嗎?
法律真的是用來保護人民的嗎?
雖然我是男生
但我真的很不能接受這種事情
每當再電視新聞上看到類似的報導
總覺得
法‧律‧無‧用
曾經有人告訴我一句名言

人創造了法律來保護人‧卻也利用法律來終結人

(以上言談可能造成多人不滿,純屬意見表達,請見諒)

2005-10-08 04:14:2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找不到幸福 1 in 新聞與活動 最新活動

4 個解答

我覺得你的觀念本身就很不對,刑罰的目的並非為了平撫被害人,而是為了警告有心犯罪者。如果是為了平撫被害人,那只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落後觀念,正如金庸小說「碧血劍」裡的夏雪宜所言:「你殺我親人十人,姦我婦女一人,我誓以十倍還之,誓殺你親人百人,姦你婦女十人」(數字可能有錯,但意思是這樣),不如此,則不能平撫夏雪宜之心,難道他就有權殺人嗎?而且同樣是偷竊,竊賊偷的是人家亡妻的遺稿,對別人一文不值,對他是絕無僅有的無價之寶,竊賊還把東西弄丟了,人家失主氣得想殺了他,法律就該判他死刑嗎?區區關個一兩年,失主的心就能平撫?因此,刑度太輕當然可以提議加重,但是你的理由應該是對於有心犯罪者的警戒力不夠,而不是不能平撫被害人,因為刑罰本來就不是為了平撫被害人。退而言之,難道你會因為性侵害只要關「區區的幾年」就去犯性侵害罪嗎?區區的幾年!!那可能是你一生的黃金時期,你可以利用它享受天倫之樂,利用它遊山玩水,利用它成家立業,利用它談情說愛,利用它出國進修,利用它做你想做的合法的事,而你卻在牢獄裡待「區區的幾年」,換來一個抹不去的前科,和一輩子的恥辱,你認為你付出的代價很小嗎?所以這個刑罰對你我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警戒作用了。法律無用!?要是法律無用,我早去搶銀行了,那是賺錢非常快的方法,輕鬆的賺大錢方法我會笨到不去用它?就是因為你和我都知道付出的代價太大了,所以不做,這不正是法律的力量嗎?當然這只是我的淺見,不一定正確,大家還可以討論討論。

2005-10-09 19:54: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我也覺得你有先入為主的觀念,我想您是對政治不滿,進而認為政治操弄司法吧。但您可以說您不相信司法,這個我沒意見。不過您所提到的刑法法典,對於性侵害案之處罰,在世界上,除了回回法系以外的國家,台灣已經算很重的了,如果不相信,可以到圖書館翻翻各國法條。

2005-10-13 12:45:1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克勞棣先生回答的最好耶
不具個人主觀看法
向上面那一位太偏激了

2005-10-10 11:53: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有一天閒著無聊,打開電視看華視的莒光園地,剛好那天正好播出談論國與國之戰論的法律知識,好像叫"武裝衝突"(年記大了記性不好),那位上課的教官一開始講了一句話"法律是保障懂的法律的人".....(傻眼),連學法律的人都公開說出這麼無恥的言論,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法律中到底擺在那裡?難道無知的小老百姓就該被排除在法律保障之外嗎?哈!哈!好可悲,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2005-10-08 21:57: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