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離婚,如何可以獲得孩子的扶養權?如果不要走上司法,用協議離婚行嗎?要怎麼做?
2005-10-05 09:52:2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Frank 7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對,我就是要問監護權!
2005-10-05 10:23:42 · update #1
一般由法院程序的話,大都會判給男方扶養,但是基於小孩優質生活條件,
您能提出
1 男方不適扶養詳細情況,如經濟、生活習慣等
2 自己扶養能力證明
法院仍會斟酌情況判決扶養權歸女方
第二
最好、最快、經濟的辦法就是:能心平氣和以協議方式行之。內容可以附帶扶養權、贍養費........等。
建議您:
協議時勿太強調監護權,無意造成雙方對立,更無形中增加協議困難度,只要沒有加上任何不利之但書,畢竟小孩長大後,想找誰大人真的綁得住嗎!
2005-10-05 14:53:35 補充:
一般有扶養權,小孩又在你戶口裡面,
刻意避開但書條文,監護權、扶養權有什麼兩樣?
2005-10-05 10:33: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SAM 5 · 0⤊ 0⤋
你所要求的應該是監護權而非扶養權,因為扶養權不因父母離婚而受有影響(民法第1116之1條),即使離婚雙方仍負有子女扶養之義務。
子女的監護權當然可以在協議離婚書上面註明監護權歸給哪方。
2005-10-05 17:13:55 補充:
扶養權是指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包含食衣住行育樂等相關;監護權是指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代為行使之權利。換句話說就是即使離婚,不負監護權之一方仍須付子女教養費就是扶養權。
2005-10-05 10:22: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君子決定開始自強不息 5 · 0⤊ 0⤋
到這裡參考一下可以寫信問;會給您最好的建議。
http://www.ws0.taiwane.com/awakening
2005-10-05 10:04: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