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昨日接獲傳票,他有一件被告的案子已由他字案轉偵字(上次傳出庭還是偵字,這次才是他字),加上朋友對我說該檢察官偵訊時口氣極差,似乎已將他定罪,請問我朋友會不會被這先入為主的印象影響?加上我朋友轉述,上次原告律師有反應原告的不滿,為何沒傳我朋友的合夥人?該檢察官表示,這是你們契約雙方的事,不必牽扯到第3人.但未何這次我朋友的合夥人也被傳出庭?又為何無任何新事證下要由他字改偵字案?請問是因為我朋友沒委任律師才會導致情勢不利的嗎?還有 檢察官態度差 在庭上我朋友有自保的方式嗎?另外一提 出庭穿著要很正式 襯衫皮鞋.....還是穿的休閒點 輕鬆 自然呢?
2005-10-02 12:23:2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檢察官開庭時對雙方當事人態度的好壞並不代表檢察官認定告訴人的告訴有理或者認定被告犯罪檢察官要提起公訴還是必須有相當的證據才可以至於出庭時的衣著當然要整齊清潔以示對法庭的尊重起碼總比穿著骯髒隨便讓檢察官印象壞好
2005-10-02 14:36: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老夫 7 · 0⤊ 0⤋
被求償。。。。可以穿爛一點。。。
2005-10-03 05:05:5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1 7 · 0⤊ 0⤋
可以打扮性感迷人嗎?
2005-10-02 22:59:3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一般請律師是因不懂法律,需倚賴專業人員才請律師
因不知道訴訟內容不方便談及此訴訟,
一 般檢察官雖不那麼和顏悅色,應也不至於太兇,
是否朋友回應不清、或者太滑頭-----誠懇自在最好!
穿著衣物得體簡潔為上,不必太刻意了。
2005-10-02 13:12:3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AM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