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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市慢壘初級裁判,有一次擔任一場友誼賽主審:7局下也就是最後一局,雙方平手,後攻隊在一出局滿壘下,擊出再見安打.可是一壘跑者沒踩二壘,二壘跑者也沒踩三壘,都衝到本壘附近歡呼擁抱,於是我判決得分不算,3人出局,比賽繼續延長,當時果然起了爭執,請問您支持我的判決嗎?

2005-09-30 18:42:47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博仁 4 in 運動 棒球

我認為當時防守方應該把球送3壘,再傳2壘,完成封殺比較完美.但是連守方也放棄而離場,但是我依然可依據規則,跑者進入休息區後不得回壘補踩壘而判雙殺.
如果一壘跑者沒踩二壘,二壘跑者也沒踩三壘,表示這2人沒完成攻佔下一壘,如何交代3壘回本壘得分?
至於規則當然比不上大多數不文明的人的叫囂,

2005-09-30 19:03:40 · update #1

8 個解答

我們想找裁判,可否跟我聯絡,謝謝 charlie_wei@hotmail.com

2005-10-06 11:28:0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防守方都已經放棄而退場,
那就表示防守方沒有做出任何防守動作讓攻擊方出局,
既然如此為何判決攻擊方三人出局呢?

"扁仔"的回答已經說得很清楚了,
重點在於『此情況必須由防守方促請裁決,
裁判在防守方未爭取或放棄前不得做出判決!』

2005-09-30 20:33: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Epyon 7 · 0 0

只要三壘的人回來得分,一、二壘的人沒在繼續踩壘應該是沒有關係了....

2005-09-30 19:42:0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也支持!
不過我認為你既是主審
就因該熟記規則
並引用規則來解釋你ㄉ判決
這樣能減少紛爭

2005-09-30 18:51:1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2 · 0 0

這位老兄,為何要口出惡言?我不懂那條規則願聞其詳.

2005-09-30 18:49:1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博仁 4 · 0 0

只要三壘那位跑者回本壘時,有踩到本壘板,而打者也有去踩一壘壘包,這樣就行啦!因為是再見安打啊!重要的是三壘那位跑者回本壘得分,以及打者上壘,比賽就結束了,所以一壘和二壘上的跑者就沒那麼重要了!除非是全壘打,才需要每個都去跑壘的~

2005-09-30 18:47:3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6 · 0 0

我是支持拉 不採壘包 哪可以直接回本壘

叫跑回來的去**好了

真是白痴

2005-09-30 18:44:20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不支持
你根本不懂規則
還當什麼裁判阿

2005-09-30 18:43:58 · answer #8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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