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路上被狗攻擊時 把狗打死 有沒有犯罪?????
2005-09-29 12:06:24 · 15 個解答 · 發問者 趙果果 6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它咬住我的褲子 害我撞車
2005-09-29 12:13:21 · update #1
我還沒有打死它 但是真的很想打死這隻狗
2005-09-29 12:20:44 · update #2
不可能牽扯到刑法,因為刑法規範的對象是人
至於是否違反動物保護法,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十二條第六項
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六、為避免危害人類生命、身體、健康、自由、財產或公共安全 者。
所以當然沒罪
2005-09-29 20:01: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刑法上的行為客體除了社會跟國家法益以外,跟人是分不開關係的(殺害生物會觸法,只有可能是一些刑事特別法的規定)。
你殺了一隻狗,是不會構成犯罪的!
如果有飼主,他可以對你主張你有侵權或是對他的財產造成損害,這個時候你再來用緊急避難的規定舉證就好,不管是刑事上損害他人財產或是民事上的侵權部份,都應該是用緊急避難來主張。
當然,以上的主張也是要牠持續有對你攻擊才行。
只於正當防衛的部份就不必提啦,因為防衛客體必須是人。
2005-10-01 12:05: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Rex 2 · 0⤊ 0⤋
1.打死狗應該還是沒有罪吧,不管它有沒有攻擊妳!
2.頂多你可能是損害它人財物吧,不過如果它沒有戴項圈或狗牌,證明是"有人ㄉ",那也粉難告妳吧!
3.不過不要隨便殺生,把它打跑就好,對它來說,你只不過是一大塊會動的肉,它應該肚子餓了吧!
2005-10-01 07:49:2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2 · 0⤊ 0⤋
緊急避難時應指的是法益將要被損害或是損害進行中,才可以阻卻違法,題意中,小狗已完成對行為人之傷害(撞車),而後才將小狗打死,故可能不能適用緊急避難之規定。
2005-10-01 04:11:1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cathy 1 · 0⤊ 0⤋
1到6號都太認真了+.= 狗當做蓄意傷害的工具嗎?很難喔! 在法律上狗只是物品的一種,只可能有緊急避難毀損他人之物,沒有正當防衛的適用啦.
2005-09-30 12:04:04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
這算是緊急避難的範圍,因為正當防衛的主張是針對人而不能針對物,根據刑法第24條規定:因必免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避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您的狀況符合緊急避難的規定,阻卻違法(毀損罪),因此無罪.
2005-09-30 07:00:2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沒有...算正當防衛...
如果狗是沒人養的話...就比較沒爭議
如果狗是有人養的話...就要看飼主了
有很多明明就是縱狗傷人的飼主卻都不負責任
那麼一旦傷人的狗反被傷
根本沒有理由要求賠償和起訴
2005-09-29 12:17:04 · answer #7 · answered by Prince 1 · 0⤊ 0⤋
同時你可以告狗主人蓄意傷害及
管教不當的罪名
甚至找證人去作證提出刑事訴訟
應該屬於公訴罪警察居不須接受此刑事案件
若流浪狗就殺了少一隻破壞環境
2005-09-29 12:12:34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隱藏 3 · 0⤊ 0⤋
沒有犯罪~~如果狗狗咬傷了你~你還可以對主人提出告訴呢!!
2005-09-29 12:07:56 · answer #9 · answered by ? 2 · 0⤊ 0⤋
這樣是自衛 沒有犯罪
2005-09-29 12:06:51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