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有歷史記載的 不要野史
要真有歷史記載的 不要野史
2005-09-18 11:13:49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藝術與人文 ➔ 歷史
——《宋史》卷三一六 [說明]包拯(999—1062),宋廬州合肥(今屬安徽)人,字希仁。天圣朝進士。累遷監察御史,建議練兵選將、充實邊備。奉使契丹還,歷任三司戶部判官,京東、陝西、河北路轉運使。入朝擔任三司戶部副使,請求朝廷准許解鹽通商買賣。改知諫院,多次論劾權幸大臣。授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移知瀛、揚諸州,再召入朝,歷權知開封府、權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職。嘉裕六年(1061),任樞密副使。后卒于位,謚號“孝肅”。包拯做官以斷獄英明剛直而著稱于世。知廬州時,執法不避親党。在開封時,開官府正門,使訟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訴曲直,杜絕奸吏。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后世則把他當作清官的化身。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最初考中進士,被授為大理評事,出任建昌縣的知縣。因為父母親年紀都大了,包拯辭官不去赴任。得到監和州稅的官職,父母又不想讓他离開,包拯就辭去官職,回家贍養老人。几年之后,他的父母親相繼去世,包拯在雙親的墓旁筑起草廬,直到守喪期滿,還是徘徊猶豫、不忍离去,同鄉父老多次前來勸慰勉勵。 過了很時間,包拯才去接受調遣,擔任了天長縣的知縣。有盜賊將人家牛的舌頭割掉了,牛的主人前來上訴。包拯說:“你只管回家,把牛殺掉賣了。”不久又有人來控告,說有人私自殺掉耕牛,包拯道:“你為什么割了人家的牛舌還要來控告別人呢?”這個盜賊听罷又是吃惊又是佩服。移任端州知州,升為殿中丞。端州這地方出產硯台,他的前任知州假借上貢的名義,隨意多征几十倍的硯台來送給權貴們。包拯命令工匠只按照上貢朝廷的數目制造。一年過去,他沒有拿一塊硯台回家。 不久,包拯被授為監察御史里行,改任監察御史。當時張堯佐被任命為節度使兼宣徽兩院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和包拯一齊對此進行辯論,話語十分懇切。又曾建議說:“國家每年用歲幣賄賂契丹,這并非防御戎狄的良策,應該訓練士卒、選拔將領,致力于充實和鞏固邊防。”又請求朝廷重視門下省封駁制度,以及廢罷和禁銅貪贓枉法的官吏,選拔地方長官,實行對補蔭弟子進行考試的制度。當時各路轉運使都兼任按察使,往往摘取無關緊要的小節來上奏彈劾官吏,專門以苛刻的考察來相互標榜、自詡高明,使得地方官吏十分不安,包拯于是請求朝廷廢罷了按察使之職。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讓典禮官對包拯說:“雄州城新開了一個便門,是不是想招誘我國叛逆之人以刺探邊疆情報呀?”包拯說:“涿州城也曾經開過便門,刺探邊境情報何必用開便門的方式呢?”那人于是無言以對。 歷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任京東轉運使,改授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移任陝西,又移任河北,進京擔任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專門置辦造船用的木材,隨意向老百姓攤派征取,而且這里的七個州負責提供造河橋用的竹索,常常多達几十万,包拯都上奏朝廷,停止了這些攤派。契丹在邊境附近集結軍隊,邊境的州郡逐漸緊張起來,朝廷命令包拯到河北調發軍糧。包拯說:“漳河地區土地肥沃,百姓卻不能耕种,邢、水名、趙三州有民田一万五千頃,都用來牧馬,請求全部給老百姓耕种。”朝廷答應了他的請求。解州鹽法往往給百姓造成負擔,包拯前往經營治理,請求朝廷全部進行通商貿易。 包拯被任命為天章閣待制、知諫院。多次議論和斥責受寵信的權臣,請求朝廷廢止所有內授官職等不正當的恩寵。又羅列上陳唐代魏征的三篇奏疏,希望皇帝把它們當作座右銘和借鑒。又上章陳述天子應當明智地听取和采納臣下的意見,辨清結党營私的人,愛借有才能的人,不能堅持先入為主的主觀意見,一共是七件事;又請求去除刻薄的風气,抑制投机取巧的人,端正刑典,明确禁令,不要輕易大興土木,禁止妖妄荒誕的事情,朝廷大多實施推行了這些意見。 包拯被任命為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曾建議在邊境無事時將軍隊移到內地,但沒有得到答复。現在,包拯請求:“罷除河北的屯兵,將他們分別安置在黃河以南的兗、鄆、齊、濮、曹、濟各州,即使邊境告急,也無需擔心來不及調遣。如果說邊境的守兵不能一下子減少,那么就請求朝廷訓練義勇,減少干糧,每年的花費,比不上屯兵一個月的費用,一州的財賦就很充足了。”沒有得到答复。 移任瀛州知州,各州用公家的錢進行貿易,每年累計虧損十多万,包拯上奏全部罷除。因為儿子去世,包拯請求在方便的州郡任職,做揚州知州,又移任廬州5升為刑部郎中。因為保荐官員有失而獲罪,被降為兵部員外郎、池州知州。 官复原職,移任江宁府知府,朝廷召任權知開封府,升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為人剛毅,貴成宦官為之收斂,听說過包拯的人都很怕他。人們把包拯笑比黃河水清了,儿童婦女也知道他的大名,喊他為“包待制”。京城稱他說:“關節不到,有閻王爺包老。”以前的制度規定,凡是告狀不得直接到官署庭下。包拯打開官府正門,使告狀的人能夠直接到他面前陳述是非曲直,使胥吏不敢欺騙長官。朝中官員和勢家望族私筑園林樓榭,侵占了惠民河,因而使河道堵塞不通,正逢京城發大水,包拯于是將那些園林樓謝全部毀掉。有人拿著地券虛報自己的田地數,包拯都嚴格地加以檢驗,上奏彈劾弄虛作假的人。 升任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上奏說:“太子空缺的時間已經很久了,天下人都很擔憂,陛下長時間猶豫不決,這是為什么?”仁宗說:“你想讓誰立為太子呢?”包拯說:“微臣我沒什么才能而擔任朝廷官職,之所以請求皇上預立太子,是為國家長遠著想。陛下問我想讓誰做太子,這是怀疑我啊。我已年屆七十,又沒有儿子,并不是謀求好處的人。”皇帝高興地說:“我會慢慢考慮這件事的。”包拯請求裁減內廷侍臣的人數,減損和節約浩大的開支,責成各路行政机构盡職盡業,御史府可以自行推荐屬官,減少每年的休假日期,這些事情都得到了實行。 張方平任三司使,因購買豪民的財產而獲罪、包拯上奏彈劾,罷免了張的官職;但宋祁取代張方平,包拯又加以指責;宋祁被罷免后,包拯以樞密直學士的身份權兼三司使。歐陽修說道:“包拯真是《左傳》中所說的‘牽牛踩了別人的地而地的主人把牛搶奪過來’,這种懲罰已經過重了,又貪戀三司使的肥缺,不也太過分了嗎!”包拯因此呆在家里回避,過了很長時間才出來。他在三司任職時,凡是各庫的供上物品,以前都向外地的州郡攤派,老百姓負擔很重、深受困扰。包拯特地設置榷場進行公平買賣,百姓得以免遭困扰。官吏負欠公家錢帛的多被拘禁,一有机會就逃走,又把他的妻儿抓起來,包拯都給放了。升給事中,擔任三司使。几天后,被任命為樞密副使。隨即又升為禮部侍郎,包拯推辭不受。很快因病去世,享年六十四歲。朝廷贈他為禮部尚書,謚號為“孝肅”。 包拯性格嚴厲正直,對官吏苛刻之風十分厭惡,致力于敦厚寬容之政,雖然嫉惡如仇,但沒有不以忠厚寬恕之道推行政務的,不隨意附和別人,不裝模作樣地取悅別人,平時沒有私人的書信往來,親舊故友的消息都斷絕了。雖然官位很高,但吃飯穿飯和日常用品都跟做平民時一樣。他曾說:“后世子孫做官,有犯貪污之罪的,不得踏進家門,死后不得葬入大墓。不遵從我的志向,就不是我的子孫。”當初,包拯有一個儿子,名叫“鐿”,娶崔氏為妻,擔任潭州通判時死了。崔氏為亡夫守節,不再改嫁。包拯曾經把她的陪嫁女送走,在娘家生孩子,崔氏暗中慰問她的母親,讓她好好照顧那個陪嫁女。包鐿死后,崔氏把陪嫁女的儿子帶回家,取名叫“包絲廷”。包拯有《奏議》十五卷。(江小濤 譯 ) [原文]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人也。始舉進士,除大理評事,出知建昌縣。以父母皆老,辭不就。得監和州稅,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歸養。后數年,親繼亡,拯廬墓終喪,猶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數來勸勉。久之,赴調,知天長縣。有盜割人牛舌者,主來訴。拯曰:“第歸,殺而鬻之。”尋复有來告私殺牛者,拯曰:“何為割牛舌而又告之?”盜惊服。徙知端州,遷殿中丞。端土產硯,前守緣貢,率取數十倍以遺權貴。拯命制者才足貢數,歲滿不持一硯歸。 尋拜監察御史里行,改監察御史。時張堯佐除節度、宣徽兩使,右司諫張擇行、唐介与拯共論之,語甚切。又嘗建言曰:“國家歲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練兵選將,務實邊備。”又請重門下封駁之制,及廢錮贓吏,選守宰,行考試補蔭弟子之法。當時諸道轉運加按察使,其奏劾官吏多摭細故,務苛察相高尚,吏不自安,拯于是請罷按察使。 去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謂拯曰:“雄州新開便門,乃欲誘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嘗開門矣,刺疆事何必開便門哉?”其人遂無以對。 歷三司戶部判官,出為京東轉運使,改尚書工部員外郎、直集賢院,徙陝西,又徙河北,入為三司戶部副使。秦隴斜谷務造船材木,率課取于民;又七州出賦河橋竹索,恒數十万,拯皆奏罷之。契丹聚兵近塞,邊郡稍警,命拯往河北調發軍食。拯曰:“漳河沃壤,人不得耕,刑、洺、趙三州民田万五千頃,率用牧馬,請悉以賦民。”從之。解州鹽法率病民,拯往經度之,請一切通商販。除天章閣待制、知諫院。數論斥權幸大臣,請罷一切內除曲恩。又列上唐魏鄭公三疏,愿置之坐右,以為龜鑒。又上言天子當明听納,辨朋党,惜人才,不主先入之說,凡七事;請去刻薄,抑僥幸,正刑明禁,戒興作,禁妖妄。朝廷多施行之。除龍圖閣直學士、河北都轉運使。嘗建議無事時徙兵內地,不報。至是,請:“罷河北屯兵,分之河南兗、鄆、齊、濮、曹、濟諸郡,設有警,無后期之憂。借曰戍兵不可遽減,請訓練義勇,少給餱糧,每歲之費,不當屯兵一月之用,一州之賦,則所給者多矣。”不報。徙知瀛州,諸州以公錢貿易,積歲所負十余万,悉奏除之。以喪子乞便郡,知揚州,徙廬州,遷刑部郎中。坐失保任,左授兵部員外郎、知池州。复官,徙江宁府,召權知開封府,遷右司郎中。 拯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聞者皆憚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舊制,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拯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中官勢族筑園榭,侵惠民河,以故河塞不通,适京師大水,拯乃悉毀去。或持地券自言有偽增步數者,皆審驗劾奏之。 遷諫議大夫、權御史中丞。奏曰:“東宮虛位日久,天下以為憂,陛下持久不決,何也?”仁宗曰:“卿欲誰立?”拯曰:“臣不才備位,乞豫建太子者,為宗廟万世計也。陛下問臣欲誰立,是疑臣也。臣年七十,且無子,非邀福者。”帝喜曰:“徐當議之。”請裁抑內侍,減節冗費,條責諸路監司,御史府得自舉屬官,減一歲休暇日,事皆施行。 張方平為三司使,坐買豪民產,拯劾奏罷之;而宋祁代方平,拯又論之;祁罷,而拯以樞密直學士權三司使。歐陽修言:“拯所謂牽牛蹊田而奪之牛,罰已重矣,又貪其富,不亦甚乎!”拯因家居避命,久之乃出。其在三司,凡諸管庫供上物,舊皆科率外郡,積以困民。拯特為置場和市,民得無扰。吏負錢帛多縲系,間輒逃去,并械其妻子者,類皆釋之。遷給事中,為三司使。數日,拜樞密副使。頃之,遷禮部侍郎,辭不受,尋以疾卒,年六十四。贈禮部尚書,謚孝肅。 拯性峭直,惡吏苛刻,務敦厚,雖甚嫉惡,而未嘗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偽辭色悅人,平居無私書,故人、親党皆絕之。雖貴,衣服、器用、飲食如布衣時。嘗曰:“后世子孫仕宦,有犯贓者,不得放歸本家,死不得葬大塋中。不從吾志,非吾子若孫也。”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嘗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撫其母,使謹視之。繶死后,取媵子歸,名曰綖。有奏議十五卷。
2005-09-18 11:2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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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19:06: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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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15:19:1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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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9 00:39:5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1 · 0⤊ 0⤋
既然要正史記載的 就是要類似宋史這樣的正史 其他的野史或者是小說 純粹是娛樂而已 並非史實
2005-09-18 19:28:2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3 · 0⤊ 0⤋
貍貓換太子
敘述宋真宗妃劉妃因妒李妃產子趙稹,以貍貓偷換太子,誣李妃產妖,使其貶入冷宮,劉妃得以冊立為后。後又火燒冷宮,李妃在逃出後流落民間。李妃原命人將趙稹投入河中,幸經太監搭救,送往八賢王府,長成繼帝位為宋仁宗。後包拯巧遇雙目失明的李妃,得知實情,乃大力審案,終使真相大白。劉妃被打入冷宮,迎李妃入宮,故事圓滿結束。
烏盆記
敘商人劉世昌收帳返家,途中遇雨,借宿窯戶趙大家中,趙大見財起義,毒死劉世昌,並將其屍燒製成烏盆。鞋工張別古向趙大索債,得盆抵債,劉世昌的鬼魂乃求張別古代為申冤。經包拯審明,杖斃趙大。
這兩則應是最有名的,小時候看過,至今難忘。
其他的可以參考:熾天使書城─包青天
前言
第01章 狸貓換太子 棄嬰成青天
第02章 連升三級 包公娶媳婦
第03章 剷除奸佞 肩擔道義
第04章 積冤昭雪 唯才是舉
第05章 狀元遭殃 包拯鍘惡人
第06章 扶危濟困 展昭要娶妻
第07章 勇擒反賊 清雲寨大鬧「鼠災」
第08章 連環奇案 鳳翔遇險
第09章 鐵善無情 少俠非凡
第10章 登州奇遇 八卦風雲
第11章 群雄相聚 共捉花蝶
第12章 花蝶因淫被擒 北俠誤殺好人
第13章 秀才蒙冤 太守遭陷
第14章 懲奸除惡 妖狐多計
第15章 猢猻散盡 巡按治水
第16章 美人慘死 豺狼落魄
第17章 「展昭」殺人 夜半捉賊
第18章 綠帽皇帝 氣死王爺
第19章 錦毛失色 智收鐘雄
第20章 先烹走狗 再殺老猴
2005-09-18 11:17:5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尋夢摘星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