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在網路留言版惡意人身攻擊
而且是不實指控
可以如何控告對方
2005-09-17 10:28:4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參考刑法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現實世界法律的也適用於網路,
但要在網路上要找人,像是大海撈針,
盡量通知網管人員,調查IP位址,
搜集充足證據,像電腦有拍照功能(PRINT SCREEN),或列印下來,
確定已犯法,是到郵局寫存證信函(需按掛號或報值信函附回執寄出)給對方
存證信函格式:
下載網址http://www.post.gov.tw/post/internet/down/index.jsp?ID=1802
2005-09-17 13:18: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把他寫的文章原封不動轉寄給管理者,並且做說明!
2005-09-17 10:41: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