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
我朋友的手機打沒人接 所以她的男朋友打他家電話
響了1.2聲就掛 連續打了5.6通 ..
意思是提醒我朋友一下..
但我朋友的媽媽覺得奇怪 所以去電信局查號碼出來 ..
結果 她媽媽用騷擾這個罪名威脅我朋友 ..
要她們分手 ..
請問 .. 這樣子打電話 ..
也可以算騷擾嗎?? ..
p.s.我個人是覺得她媽媽太誇張了 ..
這樣也能告 佩服 ..
請各位大大主持公道阿!!!!!!!
2005-09-16 21:24:4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也不是說不喜歡..
是不管是誰她媽媽都說no ..
因為 她們家 思想很傳統 ~''~ ..
2005-09-16 21:29:59 · update #1
我朋友的媽媽不知道我朋友有男友
結果號碼查出來 她媽媽說要告他
我朋友嚇到 所以就說出男友的事..
總之 她媽媽 真賤= =
2005-09-16 21:40:57 · update #2
我也覺得再明顯不過了!這不過是種推託之詞!她媽媽認識他嗎?是不是這件事之前就已經反對他們的交往了呢?否則為什麼用這麼激烈的手段呢?我想先整理一下...是媽媽知情他們交往而反對,藉此機會大作文章要他們分手呢,還是因為查出號碼而得知是女兒男友,覺得此行為不禮貌產生的負面印象而要求分手呢?想必你朋友對媽媽這樣的行為很不諒解吧!如果你是站在你朋友的男友那邊,大可將她媽媽的威脅置之不理,我想她也無法真正付諸行動"迫害"男生吧!告了能怎樣?要求精神賠償嗎?也太勞民傷財了吧!何況是這種無傷大雅的小事,又牽扯到私人家務? 除非她一狀告到對方家長身上,那到是真的無話可說了!然而我到真的覺得這樣連續打去掛斷好幾通的確是不太禮貌,就算對方家長小題大作,也是該誠心誠意跟長輩道個歉,也不至於後面理虧了讓人有把柄...
2005-09-16 21:36: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她媽是太過關心她
妳怎可以說她媽媽賤呢?
你太過分了!沒教養!!!
2005-09-21 21:35:0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依憲法明訂,人民有訴訟的權利..
所以雞毛大的事也可以興訟。
但重點是檢察官、法官受不受理。
她媽最多是要先至派出所報案,光是說給警察聽,警察就聽不下去了。
放心,這樣告不成的.
2005-09-16 21:43: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哇咧哩咧杜咕 2 · 0⤊ 0⤋
告不成啦~~~~證據極端薄弱又不可靠~~~~既非長期騷擾亦能查到以往該兩名男女的通話紀錄~~~~~她媽想告?除非她瘋了~~~~或是警方瘋了~~~~~她媽在唬爛啦~~~~拜託~~~~沒常識的話不用信啦~~~
2005-09-16 21:42:1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看樣子她媽媽好像
不喜歡那男生跟她女兒一起喔!
我是說...好像
我各人覺得不算騷擾
2005-09-16 21:27:2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