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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秦檜以什麼罪名將岳飛處死!?

2005-09-14 18:31:15 · 9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藝術與人文 歷史

9 個解答

記得以前看到的是
秦檜:「此罪名莫須有」

2005-09-14 18:33:4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秋風泉 1 · 0 0

“莫須有”不是罪名,也是罪名,其意為「不需要有罪名」,這不是歷史、而是中文問題...

2005-09-18 11:46:4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莫須有不是罪名,是秦檜為了堵韓世忠的質問所說的辯詞。

當時韓世忠質問秦檜,岳飛所犯何罪,秦檜回答,正在調查。韓世忠直言岳飛無罪,秦檜反問:「莫須有!」莫須有!韓世忠反駁:「莫須有三字,奈何服天下!」所以「莫須有」並不是罪名,何況翻遍宋代刑法也沒有「莫須有」這種罪名。

岳飛的罪名有二:一是「指斥乘輿」,另一個是「帶兵逗留」。

指斥乘輿是說岳飛在某次皇帝出巡的時候,岳飛私下指著皇帝的轎子批評;帶兵逗留是說岳飛在率領軍隊逗留舒州,不援淮西之事,有以軍隊威脅皇帝之嫌。

當韓世忠知道岳飛的罪名後,跑去質問秦檜「指斥乘輿」與「帶兵逗留」這兩項罪名有什麼證據?秦檜回答韓世忠,目前正在調查。韓世忠認為既然沒有證據就不應該任意將岳飛定罪,秦檜則回答「莫須有!」,意思是說,你怎麼知道岳飛沒有罪?韓世忠這才以「莫須有三字,奈何服天下!」反駁秦檜。

事實上,岳飛為中興四大將之一,「莫須有」根本不是罪名,怎麼可能拿來殺岳飛?因此岳飛被殺的罪名並不是莫須有,而是「指斥乘輿」與「帶兵逗留」兩項罪名。

2005-09-15 17:43:57 補充:
「莫須有」根本不是罪名,怎麼可能拿來殺岳飛?

2005-09-23 18:09:58 補充:
哈哈~莫須有也能算罪名
不知道是票選的人無知
還是問的人愚蠢

2005-09-15 07:26:1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潛龍子 7 · 0 0

秦檜(1090年~1155年),字會之,江寧人(今江蘇南京),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秦檜是南北宋期間的一個傳奇人物。據聞他本來是一位知名的抗金義士,但後來隨同徽、欽二宗被擄之後,與金廷和議,並於建炎四年(1130年)戲劇性的陪同高宗「逃返」南宋。此後,一方面不斷扶助宋高宗,官至宰相。另一方面不斷打壓國內抗金的勢力,當中最為世人所知的,是「十二金牌召岳飛」的故事。宋高宗紹興十一年(1141年),宋高宗與秦檜解除了岳飛和韓世忠等人的軍權,並以「莫須有」的謀反罪狀殺害岳飛父子,為與金廷再次簽訂和約鋪平道路。相傳平民為解秦檜之恨,用麵團做成他的形像丟入油鍋裡炸,並稱之為「油炸檜」,並演變成今時今日的「油條」(香港地區仍稱做「油炸鬼」)。

2005-09-15 05:07: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光暄 7 · 0 0

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處死!
(當岳飛被處死之後,因為人民都知道他是位忠臣,
所以很討厭奸官秦檜,所以都用麵粉做成人狀,
丟入油鍋裡炸,稱為油炸鬼,這是油條的由來,
是由這故事衍生出來的)←這段是提外話!!!

2005-09-14 18:45:5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3 · 0 0

已 造反之罪 處死的!!
當時秦檜 想暗中與"金"談合!! "金"便已(不殺岳飛,絕不談合)為條件!!
又聽信 他妻子的讒言!!
於是 秦檜 就從戰場 把岳飛召回 再以 '造反"的罪名 處死!!
後來 有查明真相!! 證實岳飛無罪 !! 便在 岳飛的墓前 朔照了 秦檜夫妻
跪在地上的像!!

2005-09-14 18:41:3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答案:莫須有
岳飛志在「精忠報國」,別無私念。現在看到奸臣當道,朝廷昏庸,有力使不上,因此,十分痛心。奸相秦檜,經過長期思謀,認為各抗金將領兵權過大,有礙「和議」。特別是岳飛,更是他投降賣國的阻礙。他進言趙構,詔改岳飛為樞密副使。這實質上是解除了岳飛的兵權。接著,韓世忠的兵權也被解除了。

秦檜又進一步指使右諫議大夫萬俟訥羅織罪名,要求免除岳飛的職務。緊接著,又使御史中丞何鑄和殿中侍御史羅汝楫捏造罪名,連連上奏,對岳飛進行所謂彈劾。岳飛被罷官之後,秦檜和張俊便轉而對付岳家軍。他們首先收買了岳家軍中的**王俊,還說岳飛之子岳雲曾寫信給張憲,圖謀佔據襄陽等。王俊還親自出來作証,說他見到過這封信。張俊逮捕了張憲,嚴刑逼供,張憲始終不屈。

紹興十一年八月,正當秦檜陰謀進行解散岳家軍時,金兀術揚言要繼續南進。趙構、秦檜嚇破了膽,急忙派人和談。兀術捎信給趙構,說必須割讓淮水以北的土地才可「議和」,又在暗中密令秦檜:「必殺飛,始可和。」於是,秦檜又誣說岳飛也曾寫信給張憲,談論「叛逆」的事。遂派人去廬山,謊稱岳飛只要到朝廷去對質一下,張憲、岳雲之事即可解脫。岳飛到了杭州後,立即被秦檜押入獄中,嚴刑「審問」。

在岳飛入獄前後,秦檜命其黨羽四處活動,羅織岳飛的罪名。韓世忠聽說岳飛有處死的危險,抑制不住心中的憤慨,質問秦檜事實真相。秦檜答:「岳飛兒子岳雲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或許有之意)?」韓世忠聽了,憤然斥道:「『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這時,趙構也不認為非把岳飛處死不可,就連秦檜的黨羽親信,對處死岳飛也有異議。御史中丞何鑄經過「審訊」之後,也找不出岳飛有何罪。這使得秦檜遲疑不決,一時難以下手。

2005-09-14 18:35:2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席恩 1 · 0 0

秦檜以"莫須有"ㄉ罪把岳飛殺了

秦檜以"莫須有"ㄉ罪把岳飛殺了

2005-09-14 18:35:07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飛人3號 1 · 0 0

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處死

2005-09-14 18:34:27 · answer #9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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