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會首,最近被死會會員倒會一 一
對方搬家了也沒有告知我新住址
打了三、四天的手機,傳了無數次的簡訊
對方都不回應
請問對方的這種情形構不構成是詐欺取財罪呢?
(以下是我查到的資訊)
『若死會會員於標取會款後即逃逸無蹤,
該會員尚有可能觸犯刑法第339條之詐欺取財罪,
會首得依法提出告訴。』
因為曾和對方是同事
所以知道對方的手機號碼、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
但就是不知道她的新住址><"
問過不少認識她的朋友,但還是查不到一 一
請問我可以去警察局報案查詢嗎?
警察會受理嗎?
而此刻的我又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請各位多給些詳細的意見和建議
拜託拜託,感激不盡啊!!
2005-09-14 12:19:2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唉,我朋友說報警沒有用><"
合會的糾紛根本無法可管
不曉得各位可否介紹一下有沒有
信用可靠又安全的徵信社給我
這是我最後的一線生機啦一 一
麻煩各位了,3Q
2005-09-14 13:31:57 · update #1
很簡單,您只要先撥打110,告知勤指中心此案,他們會幫您就離您最近的派出所要求執行辦理,因為每一通110皆有錄音,若是警察拒絕辦案,便可以提出告其瀆職,)
但若是您報案,就要記得填寫報案三聯單,不要聽信所謂的「備案」,這是吃案的爛招,只要您堅決報案,警察就必須受理,但……其辦理手法態度就因人而異,以及您的相關資料是否齊備了
至於新住址查詢不到,這您放心,只要警察受理此案,他們就必須「負責」聯絡對方。
2005-09-14 12:26: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革離 5 · 0⤊ 0⤋
1、去稅捐處調他的資料。
2、寄存証信函。
3、到戶政所查其地址。
4、以後得標者要簽本票。
5、到法院提出告訴。
6、上網公告其資料,麻煩協尋。
7、想法到其以前鄰居幫忙探聽。
8、找征信社查其新址。
9、設法從公司人事部門知道其家人下落。
2005-09-14 12:38: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洪中 7 · 0⤊ 0⤋
我之前也有遇過這樣
但警方那邊是跟我說~這是"民間的互助會",當初也沒有任何的簽條,除非是現在找出証人再寄存証信函以示告知對方,如果二次以上無回應再由警方傳喚...但如果他搬了家或是都沒有下落的話也沒有辦法,因為警方無法把他當成犯人追補
...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再補充一下~民間互助會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程序,但我們這種合會都沒有依程序走,所以你如果要告的話會很麻煩哦~見意您可以尋問地方和解委員會。
2005-09-14 12:37:2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找討債公司
烙郎去要錢最有效
報警或去法院都最多拿回來一點點而已
2005-09-14 12:26:4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就算她犯法但除非你拿得出證據不然也無法告成
2005-09-14 12:21:3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H° P ° Z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