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離婚的女人
因為某些因素還是和前夫一起生活
一起工作目前也還是同居的情形
而前夫也交了一位女朋友
這位女孩子每星期六日都會來陪
前夫一起顧店
而我的心態還一直不能接受這情形
我快發瘋了
一直想找出一條可行之路
有誰的情形和我類似
有誰能交我我該怎麼做
才是最明智的選擇呢?
2005-09-14 05:09:0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家居與園藝 ➔ 其他:家居與園藝
因為某些因素還是和前夫一起生活 一起工作目前也還是同居的情形 你隱而不談的那「某些因素」,其實應該要自己想清楚究竟是為什麼吧?既然都已經離婚了,應該就要有離開這一切的原因,為何一定還要跟前夫同居、一起工作呢?你前夫有他交女友的權利,放不下的是你自己,有沒有好好想想既然都做出離婚的決定了,為何還要這麼放不下呢?我倒覺得那個女孩子才真的很委屈呢,跟男人交往,居然還要與他前妻相處..........斬斷這一切吧!前夫已經不愛你了,也不需要強留在他身邊,如果店有你出資的問題,就叫他想辦法結清,把你該拿的一份拿回來,如果沒有這種問題,那你就勇敢去找別的工作,過你自己新的人生吧!
2005-09-14 05:15: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Join 7 · 0⤊ 0⤋
我想離開會對你比較好吧
既然也都已經離婚了
何必要在每天面對面
2005-09-14 08:32: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趕快破鏡重圓吧
那有這種奇怪事,此種生活是不符合人性的
會發瘋,這表示你還認定婚姻關係的持續
心態上也沒有放下,從沒有認真的對應及處理離婚的真實
照這樣看
應與仗夫好好談一談,是否能回轉家庭
如前夫確實鐵硬心腸不願真破鏡重圓
那麼你應即刻當機利斷,走出此段人生
離開傷心地,另開生圖
2005-09-14 05:22: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ward 5 · 0⤊ 0⤋
我同學的家裡也發生類似情形說...
嗯~我想如果您和您前夫還有復合的可能就繼續住
但如果根本不可能會復合了...
那麼長痛不如短痛就搬出去吧...
這樣或許您看不到會開心一點...
但家務事畢竟不是外人所能言道的
還是要您自己想清楚喔
2005-09-14 05:16:2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某些因素還是和前夫一起生活
-->是為了小孩嗎?
不知道你們為什麼離婚
既然離婚了最好分開住吧!
還是你要必須跟他同居?
他若交女朋友你不應該干涉
若你無法忍受
星期六不要出現在他們面前、眼不見為淨
2005-09-14 05:12:1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