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我陪一位女性友人去華南辦現金卡
她的卡沒過,所以我以我的身分辦卡借她二萬三
現在要跟她要錢,她卻說沒工作沒錢還
甚至說當初又沒打契約,她根本沒有跟我借!
請問這樣有什麼辦法嗎?
2005-09-13 07:50:24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在法律上來說
你們之間是一種借貸行為
不過因為沒有借據之類的文件證明
加上她又矢口否認
因此想要以訴訟程序求償可能沒辦法
如同她說的沒工作沒收入即使判決她還錢也無法強制執行
在朋友間的情誼來說
如果她真的沒工作沒收入
強求也沒用
倒不如還維持友好關係說不定哪天她找到工作覺得不好意思
趕快還你的人情或多少分期還給你錢
2005-09-13 11:06: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老夫 7 · 0⤊ 0⤋
您好:
之前我曾在自由時報中看過一篇報導
大略有提到只要確實有借貸行為
即有意思表示
即使無訂立契約,但借貸關係仍是成立的
這也包括口頭上的約定
只是那篇新聞報導我並沒留下來,真是可惜
不過在此提供你一個網站
你可以免費在它的留言版提出問題,該版的律師會給予你答覆
http://home.kimo.com.tw/persephone_tw/ 周仕傑法律之家
2005-09-14 18:49: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苒 4 · 0⤊ 0⤋
其實當初再辦卡沒過時
就表示她的信用狀況有問題ㄌ
如果你認識她家裡面的人的話可以找她的家人商量討論
或是直接找她溝通
一開始態度要軟,再來越來越硬
一直給她施壓力
如果她耍賴的話
你也只能當作是一次教訓ㄌ
因為像這種私底下借貸的話
是沒有法律可以保障你ㄉ
祝一切順利拉
2005-09-13 08:02:5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就法律上如果你無法舉證, 她向你借款的事實 (如:契約, 借據, 匯款記錄, 第三人證, 或錄音等) 的確你拿她没辦法.
我想你只能慶幸, 你只花二萬三認清一個朋友. 有些人幫人做保, 最後甚至傾家盪產. 這樣的朋友, 不交也罷!
在法律上可能沒有辦法, 看看用一些道德壓力, 是否能逼她還錢, 如透過中間朋友, 或其親人.
另外, 你要注意的是現金卡的利息很高, 若有錢趕快還, 否則到時還是你要償還, 可能會更痛苦!
替你感到不幸, 也為台灣社會的沈淪感到悲哀
2005-09-13 08:02:11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只好等他有錢喔不然 沒辦法吧除非 有人有看到你借他錢等等的證據說不一定可以幫上什麼喔
2005-09-13 07:54:5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小風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