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本局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養成及進修職業訓練之基本條件為何?
如何申請?
2005-09-11 07:35:4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社會與文化 ➔ 其他:社會與文化
(一)訓練單位基本條件:1.政府機構、學校、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服務項目應包含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2.應具備辦理各該訓練職類之場地、設施、設備、師資等基本條件。3.訓練場地之環境空間應符合無障礙設備(設施),並應具備相關主管機關所核發在有效期限內之建築物及消防安全證明。4.組織應健全,具備良好行政作業能力,能辦理就業市場分析、研擬訓練計畫、職業輔業評量、開拓就業機會及輔導就業,並能依會計作業規定完成經費結報核銷。(二)申請方式:1.年度前申請:訓練單位於擬辦理前一年度約九月份,檢附訓練計畫,向本局提出申請,本局於十月份進行審查,十二月份完成核定後,即由訓練單位進行招生工作。2.年度中申請:訓練單位未即於擬辦理年度前提出申請者,亦可於年度中申請,惟所申請之訓練期程以六個月為限,俾利相關行政及會計核銷作業能於年度結束前完成。
2005-09-11 07:57:4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秉達 7 · 0⤊ 0⤋
(一)訓練單位基本條件:
1.政府機構、學校、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其服務項目應包含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
2.應具備辦理各該訓練職類之場地、設施、設備、師資等基本條件。
3.訓練場地之環境空間應符合無障礙設備(設施),並應具備相關主管機關所核發在有效期限內之建築物及消防安全證明。
4.組織應健全,具備良好行政作業能力,能辦理就業市場分析、研擬訓練計畫、職業輔業評量、開拓就業機會及輔導就業,並能依會計作業規定完成經費結報核銷。
(二)申請方式:
1.年度前申請:訓練單位於擬辦理前一年度約九月份,檢附訓練計畫,向本局提出申請,本局於十月份進行審查,十二月份完成核定後,即由訓練單位進行招生工作。
2.年度中申請:訓練單位未即於擬辦理年度前提出申請者,亦可於年度中申請,惟所申請之訓練期程以六個月為限,俾利相關行政及會計核銷作業能於年度結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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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11 07:45: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