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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和托兒所有何不同?
都是一樣的嗎?
那為什麼稱法不同?

2005-09-06 15:55:0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遊戲與休閒活動 其他:遊戲與休閒活動

= ="抱歉...
我不知道的說
我在找知識~找不到...
可能在很後面吧~
所以就直接問比較快
抱歉~抱歉~@@"

2005-09-06 15:58:45 · update #1

4 個解答

這個問題已經快要被問爛了

我換個方式解釋吧

托兒所的出現是因應家庭結構的改變,目前的家庭結構以小家庭居多,而且多半是雙薪家庭,因此在平時幼兒的照顧就是相當大的問題。所以,托兒所的目標就是在針對這些家庭的需要,提供托嬰、托兒的照顧。

幼稚園的主要精神就是提早教育(在美國稱之為HEAD START),因此他的著眼點是在教育幼兒,所以他的入學年紀比較大(4~6歲)。

會讓人分不清楚,是因為在年齡上有相當大的重疊性,而且在台灣的許多商人,他才不管是托兒所還是幼稚園可以賺錢就好,因此開托兒所的也做幼稚園的事,開幼稚園的也做托兒所的事....

所以

幼稚園的主管機關是教育部,以教育為主

托兒所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以保育為主

一般公立托兒所的保育員,有一部分是考基層公務人員考試進去的不見得有相關背景

公立幼稚園的教師則是規定一定要有合格幼教師的資格

私立的部分,只要是合格立案的幼稚園、托兒所都必須要有合格的相關背景。

如果沒有合格立案的幼稚園或托兒所,那師資就可能會有問題。

根據法律的規定托兒所是可以收到大班的年齡的,也就是他的收托

年齡是出生一個月~未滿六足歲,出生一個月到二足歲稱為托嬰,二

足歲到未滿六足歲稱托兒。

而幼稚園的入學年齡則是4足歲以上到未滿六足

歲。

為何有的幼稚園也叫托兒所呢?

因為托兒所的設備標準比較寬鬆,而幼稚園的設備標準相對的就嚴格許多,所以當私人在申請立案時是以托兒所的名義申請或者是他根本就沒立案,所以當然就隨便他叫什麼名字。

還有一種情況,不過現在應該很少見了

是在民國70多年之前,當時的幼稚園同時還可以申請托兒所的業務,因此會出現一個幼稚園同時具有托兒所跟幼稚園的招牌,不過現在已經不行了。

2005-09-06 15:55: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月色~只要回答得好~就可ㄚ

2006-09-07 19:12:3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文文 3 · 0 0

可惡!!
完全抄襲!!
連參考資料的來源都一模一樣!!
燈塔,你真是可恥!!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105053006858

2005-09-12 18:31:3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月色羽翼 7 · 0 0

幼稚園歸教育局管理,規定只能招收滿三足歲至六歲學齡前的幼兒,立案法則比托兒所嚴苛,師資上也較嚴苛,收費上有分註冊費及月費甚至才藝費
托兒所歸社會局管理,規定招收滿兩歲至六歲學齡前的幼兒,立案方面比幼稚園容易,師資上也較簡易,費用上是保育費,不能教導才藝等項目
但因政府在此方面並沒有嚴格管理,以致家長或外界不明托兒所及幼稚園不同之處在哪裡,但是再未來兩三年已規劃幼托合一,並統一更名為"幼兒學校"所以,以後將不會有差別

2005-09-06 16:06: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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