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要離婚我不要和他一起生活.我抗議離開10個月.我們有一男一女.我要訴請離婚
要女兒的監護權.我該怎麼做?

2005-09-04 09:47:45 · 7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7 個解答

離婚可以用
1.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同意條件談攏去書局買協議離婚的紙回來簽名
就好了,要有第三人見證歐,辦完後記得要到戶政事務所
登記才算是真正完成手續
2.判決離婚:(有一方不同意協議破裂時)寫訴訟狀,投遞到對方戶籍所在地
轄區法院(因為是你要告他)申請,然後等開庭,開庭完後等判決
法院會寄通知書,然後等十五天左右(上訴期)會再寄發判決確定書
收到後再拿這張公文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完成
這是大致流程訴訟狀可以自己寫也可請人代辦
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時記得帶身分證,照片順便辦理新身分證

2005-09-10 08:57:04 補充:
請律師現在律師公會統一開一庭8萬塊除非你有多的錢不然一庭不見得就定案

2005-09-04 10:20: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Claire 2 · 0 0

訴請離婚是一條漫長的路
尤其是監護權的取得更是雪上加霜

首先
法官會審查客觀的事實
重點有:
1.妳本身的經濟能力
2.社會局對你的看法(比方你與親子互動的程度)
3.律師的口才@@

當然還有很多因素是法官要考量的
最好多找幾個成功取得監護權的朋友
參考一下她們是如何打官司

2005-09-06 07:11: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同意{十方君}的說法,

除非版主證明,

受到不公平待遇因而離家,

否則ㄣ...ㄚ...ㄞ...難........

2005-09-06 05:33: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

離婚很簡單
要女兒的監護權
1.妳老公有負債嗎?拿到他負債ㄉ證明或是貸款
2.他有有工作嗎?你有工做嗎?你要妳ㄉ新知證明新知比他高
總知就是妳要過ㄉ比他好....

2005-09-04 18:43:5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直接而有效的方式是
委託律師!
委託律師可以幫你省事
同時保護妳的權益
如自己來......怕不周全
因小失大

2005-09-04 09:52:0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6 · 0 0

我想你要去跟律師好好商量才對,畢竟你不是律師ㄚ~~~~

2005-09-04 09:50:49 · answer #6 · answered by Tea 7 · 0 0

台灣婦女網路論壇
http://forum.frontier.org.tw/women/viewtopic.php?topic=7733&forum=8&4
法律諮詢網
http://www.lawformosa.com/xmbnew/viewthread.php?tid=9140

2005-09-04 09:50:25 · answer #7 · answered by ?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