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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母親在民國79年過逝.在銀行留下了一筆錢. 我父親都沒去幫她領出來
但是我父親3年前也過逝了.但是我父親有留下二筆債務.應該只是健保費跟一筆機車被拖吊的錢.好像被拖吊4年了.都沒去領回
健保費好像欠了好幾萬
請問我父親的債務我是否要負責?
因為我沒去法院寫"拋離繼承書"<====(我不知道有沒有寫對)
人家如果來催討的話.我是否有要負的責任?
還有我應該要怎麼做呢?
現在我想去銀行領我媽媽的那筆錢.我要怎麼作才能夠領呢?
問題又來了.
聽說我這樣繼承我媽媽的遺產.相對的我父親的債務也要負責(夫妻財產共有制)
繼承遺產不能夠繼承"個人"的嗎?
而且今天我媽媽是79年過逝的.那時候我父親沒負債啊
是這幾年才發生的.
如果我去繼承我媽媽的遺產我應該不用去背負我父親的債務吧!
還有就是父母親都過逝了.我沒去辦手續的話.法律上是不是就認定我是合法繼承人啊??
我還有一個弟弟.祖父.祖母.叔叔
我如果真的要去領我媽媽 的那筆錢.是不是我弟弟也要出面啊!
還有我應該如何去辦理呢?

在此感謝你們的回答

2005-08-30 20:34:1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傳人 6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3 個解答

首先您母親部分:
依民法
第 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 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 父母。
三 兄弟姊妹。
四 祖父母。

法定繼承人為您的父親.您以及弟弟.....三人均分母親遺產

再來是您父親方面...
首先您父親因為以經繼承了您母親的遺產所以您父親後來所積欠的債務
債權人都可追討.這些您都無法抗辯.

再來是您父親方面:
根據上述民法規定.......您與您的弟弟均分您父親的遺產(包括債權債務).
其他親戚皆無繼承權....
所以如果說您要去領出您母親的存款時...
應該拿拰們加權戶的戶籍謄本以及與您的弟第一起去即可..

因為拋棄繼承已經過了時效所以您無法主張不繼承您父親的遺產.

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2005-08-31 04:51: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被繼承人積欠健保費跟機車被拖吊罰鍰,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具有一身專屬性,不會由繼承人承受。

2005-08-31 08:53: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5 · 0 0

死亡兩個月內未辦理拋離繼承三個月內未辦理限定繼承
在法律上視同繼承
順序為直系親屬優先 所以您和弟弟是已共同繼承 相對也要背負父親的債務
只欠健保費跟一筆機車被拖吊的錢.應該沒多少錢 可以先查詢後在來處理

2005-08-30 21:12:5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yen 6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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