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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陳同學被判刑或是被要求賠償家屬,你們會怎樣?他有被判刑的可能嗎?(我指的是坐牢)天啊!太誇張了!社會病了嗎?他是無辜的耶!

2005-08-30 08:46:36 · 18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新聞與活動 最新活動

18 個解答

"好心"並不代表能免除所有罪責吧~~
陳同學有所過失~
但3xx萬太扯了~~
適當的民事責任(賠償~)還是避免不了的~

校方的話~
亦可趁此對全國各級學校的無障礙空間做整體的評估

顏家也很可憐的~
一個生命的失去~
是只有當事人才有的痛~不要再討伐他們了~
就因為"好心"兩個字~顏媽媽就得接受兒子去世的事嗎??
那你們的聲援也只是在欺負另一個人而已~~

這個教訓阿~~
教大家沒事不要幫人- -+++
必須量力而為~不是不幫~而是先考慮自已的能力~

2005-08-30 13:08:59 補充:
法官為終身職.......
請你買殺手吧- -++
(噗噗噗- -+笑一個吧~這個討論太傷人心了~)

2005-08-30 09:07:3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要幫助人的話要先考慮自己的能力...當然玻璃娃娃也要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有這個症狀就應該更小心一點才對..我認為...告陳同學這個事件雙方其實都會受傷...牠們這樣告陳同學一定會遭到社會的反彈..大家一定會覺得這樣還會有誰願意幫助殘障人士?搞不好到最後可憐的是自己?還是不要幫的好...或許政府更應該設立一間學校給這樣子的人念?這樣子牠們ㄉ保障不是更多嗎?更何況..這個年紀的"大小孩"本來就容易跑跑跳跳的...這可以怪誰呢?

2005-09-07 16:58: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唉。。。那些法官真的是沒救囉!!

2005-09-07 16:54: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哇係小白◆ 2 · 0 0

法官在法條上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因為陳同學真的有過失致死的事實。
大家也不需要一味地批評法官,因為法官也不可能因為輿論而改變判決結果。
這是絕對不可以發生的。

問題是顏家吧。
如果他私下和解,就不需要告啦。
一審沒告成又繼續往上告。
為的是什麼?
大家都應該看的出來吧。

2005-08-30 14:02:1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5 · 0 0

關於這個案例~我想賠是要賠(過失傷害罪)~但是可以比照情~理~法
因學校跟家屬都也有責任~
所以判少三方過失關西~相形之下都少~
所以~這件事情~
還有賴社會大眾的幫忙~
以期許還給社會~
助人為快樂之本~

2005-08-30 09:59:2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ginolee~ 7 · 0 0

法律一堆怪怪ㄉ理論
未來趨勢

日行一善
罰款百萬
救人一命
坐牢槍斃

當好人真辛苦啊
大家還是無情點

2005-08-30 09:51:25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說穿了就是要錢啦!!
不然怎麼會告陳同學民事訴訟呢??
ㄎㄣˋ~

2005-08-30 09:42:03 · answer #7 · answered by 2 · 0 0

嗯嗯...我個人也覺得,那個陳同學他是好心,結果這個社會要判他刑....還有那個當事人的媽媽怎麼會這麼無理。他兒子如果沒有那位陳同學的熱心幫他,他能在學校自由的行動ㄇ?我想那個媽媽也病了!可能是太傷心病到忘了 人家也是好心。

2005-08-30 08:51:56 · answer #8 · answered by 陳惠玲 1 · 0 0

我覺得判刑太誇張了,畢竟他是好心幫忙實在是因為不小心才造成這種結果,要是真因為這樣被判刑,這樣以後還有誰敢幫助別人呢!?

2005-08-30 08:51:02 · answer #9 · answered by 吱吱 3 · 0 0

把那個法官罷免掉啊
因為他腦筋是死的
留著只會困擾更多人
當然是不太可能辦得到的事 = =

2005-08-30 08:50:58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陳同學,加油內~

2005-08-30 08:49:04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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