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如果一個在新加坡已婚,一個在台灣已婚,若兩個選擇一當地法律不處罰重婚罪者之第三國結婚,這樣會構成重婚罪嗎?謝謝
2005-08-30 07:15:07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那如果只是辦理儀式,在第三國當地也沒有登記結婚,這樣又是如何呢?謝謝
2005-08-30 07:21:13 · update #1
給你作參考~~~~~~*先生在香港、澳門、大陸以外之國外領域犯通姦罪及重婚罪,回國後太太均不能 提出告訴。但若在香港、澳門或大陸有通姦及重婚之行為,則因此三地是否為我 國領域而引爭議,嗣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港澳條例之訂立,始有法可循,且因 此二條例之規範不同,其適用結果因行為地不同而有異:1先生在香港與人同居並生子,回國後,太太可否向法院提出通姦罪之告訴?A:不能提出通姦罪之告訴。2先生在大陸包二奶並生子,回台後,太太可否向法院提出通姦罪之告訴?A:可以。依據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五條。3先生在香港與人重婚,回國後,太太可否向法院提出重婚罪之告訴?A:不可以,因港澳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4先生在大陸與人重婚,回國後,太太可否向法院提出重婚罪之告訴?A:可以。
2005-08-30 07:20:1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為什麼說是臭男生欺負台灣女生呢?以重婚來說,不限男女吧,女生也可以去國外重婚而不受處罰,但說實在的,以比例來說,還是男生比較會犯這種毛病.
2005-09-28 04:12: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seven 2 · 0⤊ 0⤋
不就是刑法第七條的問題嘛!看看重婚罪的法定刑,再看看第七條的規定,就知道了。既然洛神花大大有提醒莫教壞臭男生,我就不明說了。
2005-08-30 10:51:0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鑑古知今 7 · 0⤊ 0⤋
如果可以了解的話,想必也一定可以抓到漏洞吧!不了解的話,台灣女生不就更笨笨被欺負
2005-08-30 08:30:00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nie 1 · 0⤊ 0⤋
版主的問題非常深入 而且事有蹊蹺 事實上這個問題找得到法源依據 我們在學校和法官老師已探討過 答案一清二礎 只是不太想教壞臭男生來欺負台灣女生
2005-08-30 07:44:36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7 · 0⤊ 0⤋
刑法是屬地主義,
如果重婚地不處罰重婚罪,在當地結婚自然沒有重婚罪問題.
不過,如果回到新加坡或台灣,仍然有要受追訴的問題.
2005-08-30 07:17:3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