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麼我國的立法院變成了國會呢?印象中立法院好像不應該是國會吧?
2005-08-27 19:44:4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天使の深い霧 7 in 政治與政府 ➔ 政治
國會這個名詞是我們對英,美各國政治制度中基於權利分立即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下的一個機構的翻譯,從國會的觀念上看來,國會的內涵應該包括了(1)審議法案 (2)議決預算 (3)監察權(4)代表權
我國的憲法當中,並沒有所謂國會一詞,而從 孫文先生的中央政府理論看來,他把西方國會中的權力給分散了. 監察權獨立出來為監察院,代表權為國民大會掌有,立法院掌制定法律,因此無論是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都掌有一部分西方民主國家國會的職權.
一直到釋字76號解釋,這個時候,因為我國需要派出代表參加一個世界各國的"國會"的會議,引起了監察院,國民大會,立法院三者相爭誰是我國的國會? 大法官作了一個三方不得罪的解釋,也是一個很忠實的解釋,釋字76說,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共同相當於民主國家的國會"
到了民國82年經過修憲後,監察委員以不是由人民直選產生的了,因此大法官作了釋字325的解釋,認為監察院已經沒有"國會"的意義,而是一個準司法機構.因此就剩下了立法院,和國民大會. 又因為民國89年的修憲,國民大會任務化,我國的常任國會就剩下了立法院.
事實上,從生態的觀點來看,我們實在不需要去硬套外國的政治制度的名稱到我國的機構上來,因為制度是生長的,不是移植的.英國叫做parliament的那個機構被我們翻譯為國會 美國叫做congress的那個機構,也被翻譯為國會,事實上parliament和congress並非完全等同的東西 所以,立法院就是立法院.稱其為國會,僅是為了和其他國家的政治制度相互比擬罷了
2005-08-28 20:52: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因為已經廢除國民大會.而立法院除了審法案以外還可審國家預算,又可質詢官員,這樣的立法院不是國會是什麼?
2005-08-27 19:52: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