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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我的男友打了兩次,
也都有驗傷的証明。
而我該如何的對他提出告訴呢?
該怎麼做才好呢?

2005-08-27 19:29:50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3Q 1 in 政治與政府 法律與道德

6 個解答

先到當地派出所或警局備案~~~記得~~驗傷證明是要甲級ㄉ~~那有蓋官印~~
才有法律效用(可以告他傷害)~~~可到市立醫院驗傷(較便宜)~~~~~~
再跟警局ㄉ人說~要提出告訴~~他們會幫你提報~~~


第二百七十七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八條 (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2005-08-27 19:34:3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1 · 0 0

根據相關數據分析
家暴有些原因是女方一味姑息造成的
會動手打女人的男人會變成一種習慣

離開他吧
不要聽他的任何解釋
不然妳還是逃不了他的暴行

上面的網友已經提供了不少意見
如仍未解決問題
請妳寫信給我一定幫妳搞定

2005-08-28 11:34: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吉尼斯 4 · 0 0

告不告他是其次
重要的是你要離開他
不然以後又多一件家暴事件
趁還沒結婚 沒有小孩 趕快分手吧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別相信他說他會改...等等的屁話
如果他有威脅你 至少要到派出所備案
如果不是很嚴重 我認為別告了ㄅ
如果傷的嚴重 就告吧

2005-08-27 20:47:2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告他吧!!不過小心他會報復的!!
基本上有一就有二!!這兩次絕不是偶爾的!!
在相處下去只會自討苦吃!早點離開他吧!!對你是好的

這個應該不算家暴吧!所以應該訴用傷害罪來處理吧!!不過相關法律問題我就不訴很確定嚕!!

不過你告他的話我覺得他可能會對你造成更大的傷害唷!!
所以我覺得你先跟他分手吧!!盡量不要跟他有往來嚕!!
如果他還是一直鬧你你在採取法律途徑吧

2005-08-27 19:52:0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告他!
這種人千萬不要姑息他,
只要你一心軟,
**上就軟土深掘,
一定要讓他嚐到苦頭。

如果不知道途徑的話,
建議先找警察局報案。

2005-08-27 19:33:5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直接到警察局提出傷害告訴,值班的警員會幫你!
這種男人還是早點離開他吧!

2005-08-27 19:31:1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阿方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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