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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則新聞心中感觸滿深的,覺得好心沒有好報,家屬在刑事敗訴可是在民事賠償部分勝訴,你們會認為家屬的目的就是要錢嗎?摔死玻璃娃 助人同學賠333萬五年前,一名玻璃娃娃顏旭男,在由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途中,因為天雨路滑,摔倒跌落,送醫不治。一審原來判決,玻璃娃娃家長敗訴,不過二審法官改判,認為陳姓同學沒有量力而為,顏姓家長得以向學校,以及同學求償333萬元。玻璃娃娃校園摔死案,二審判決大逆轉,好心幫忙的陳姓同學,法官認為他沒有量力而為,隨便自告奮勇照顧殘障人士,因此,重判學校與陳同學要賠償333萬。法官認定,景文高中無障礙空間沒有設置妥當;陳同學並非專業人士,未量力而為照顧殘胞,所以都有過失賠償責任。不過,高院這次判決很特殊,玻璃娃娃家人求償對象有兩種,一個是學校和陳同學,一個則是陳同學以及監護人,賠償金三百多萬,顏家人可以二選一。患有先天性成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身高只有103公分,五年前一門體育課,因為下雨改在地下室上課,老師指派一名陳姓同學背他下樓,卻因為天雨路滑不慎摔跤跌死。我們來到這位好心幫人的陳同學家,住家樓下高掛著拆樓、限期停業,問不到本人,只能從側面了解,「他現在看到坐輪椅的人,都會害怕」。法官自由心證的判決結果,引發的社會效應,可能很難估計。

2005-08-26 14:26:33 · 12 個解答 · 發問者 NIKE 6 in 新聞與活動 最新活動

12 個解答

對啊
真希望有人發起連署聲援陳同學
我一定簽名

不要讓想做善事的人卻步了

罰錢就算了
竟然還交付管束
做善事的人竟然得到這樣結果

聽說有人說如果上訴不成功要幫忙募款幫她
我一定也會捐
半交付管束誰也幫不暸了

法官大人
社會上
誰敢再做善事啊

各位
當癟有玻璃娃娃在需要幫忙時
你會因為這件是而有所猶豫呢

2005-08-26 14:32:0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這句話我copy下來"老師指派一名陳姓同學背他";那位同學是被老師指派的,難道是他自願嗎?天雨路滑,平常人都會滑倒了,何況還揹一個人?如果判那陳同學有罪,這樣我覺得法律不公!!!

2005-09-05 10:49: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福 4 · 0 0

是的.
理由如下:
1.他們已經領得學生平安保險200萬
(只是看知識+ 和想當然)

2.他們本來不要告 (本以為是讓學校指定的孫同學摔傷)
後來得知是陳同學, 就告了, 而且一告, 再告.
(以高等法院判決書內容)

3.地方法院還要求賠700多萬.

4.在剛宣判時的嘴臉
and事後才說不要錢.

2005-08-29 06:51:4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明明就只是要錢...
還在那假仙......

2005-08-26 20:10: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安達充 1 · 0 0

一定是要錢的啦!覺不是公道啦!他們那口子害到了其他的玻璃娃娃!不知他們到底會不會覺得內疚!若他們真的要的不是錢那他們早就撤消告訴了!我看一定是百分之百是要錢的啦!至於該不該幫需要幫助人呢?我覺得要!不然以後社會不知會變成什麼樣!但我想會支持不要在幫顏同學他們那口子了!不然不小心讓他們跌倒就要你賠錢喔!然後又哭著說我們要的不是錢是公道!唉~何必呢?

2005-08-26 16:25:27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什麼 "量力而為"... 照匠講, 未滿18歲的都是無行為能力之人, 理論要法定監護人同意才能做任何事,
由此研判, 將來家中有殘弱的小孩上學, 在未念大學之前, 其同學都未稱得上有能力幫助他, 那麼請當事者家屬請看護或者24小時陪伴在側最好, 也請各中小學教師教育同學"咦~助人不見得快樂喔! 要量力而為! " 哈哈~~~

2005-08-26 14:44:34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是給一般人有這樣不好的感覺啦
或許景文的無障礙空間真的很不好
但對幫助的同學也一並告下去求償,且在電視上告訴大家:"助人要量力而為"!!!
雖然這是沒錯啦!不過卻也讓這冷漠社會中僅剩下的一些些好心人士開始擔心與卻步了....
萬一不小心有疏失或覺得自己可以幫忙,但"萬一不小心""或萬一有臨時狀況發生"等而變成被告呢?
這件事真的只會讓熱心助人的人越來越少....
因為以前的"好心有好報",現在已經演變成了"好心可能會變被告"
那誰還敢助人呢???至少我就不敢了

2005-08-26 14:42:10 · answer #7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當 然 是 啊 !! 那 個 同 學 太 可 憐 了 吧 !!好 心 沒 好 報 ~雖 然 有 過 失 , 但 他 是 出 自 好 意 耶 !! 還 要 賠 錢 ,那 以 後 誰 敢 幫 忙 別 人 啊 !!他 們 家 長 這 樣 的 話 ,那 乾 脆 時 時 刻 刻 在 他 身 邊 好 了 ,責 任 自 負 啊 !! 而 且 還 害 那 同 學 心 裡 有 了 恐 懼 感 !! 所 以 啊 ~ 這 世 界 是 不 公 平 的 !!

2005-08-26 14:33:25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是耶
因為民事的糾紛就是跟錢、交易有關的,都是在民事
而且陳同學是好心背他耶,又不是故意的
什麼量力而為,不過的確我們做事應該要量力而為,可是他是出自一片善心
那這樣以後誰還敢幫玻璃娃娃的忙?
家屬也造成了,以後沒人敢幫玻璃娃娃了吧!

2005-08-26 18:32:59 補充:
對!!後來判他們勝利的時候,那個哥哥一臉囂張樣,很討厭!!擺明想要錢...

2005-08-26 14:31:33 · answer #9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覺得是~
人家好心幫助,結果獲得的是要賠300多萬,
現在的好心人難做嚕!!!
台灣~我們的台灣真的‧‧‧
該休息了!!!應該去住院~
我們的台灣真的好亂~

2005-08-26 14:30:38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紫毛匠 ﹏ 2 · 0 0

這個~很難講~家屬可能是想要錢的成分比較高
但也有~希望法律負責任~但我覺得~該名同學見義勇為
或許是當時已經來不及去找其他人幫忙了
他衝上去幫忙~有何不對~法律也確實不公
這樣以後~誰敢見義勇為

2005-08-26 14:29:30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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