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摔死玻璃娃娃判重賠 陳同學與景文高中將上訴難道好心沒有好報?5年前,台北景文高中陳同學幫忙玻璃娃娃顏旭男卻不小心摔倒,導致顏旭男身亡。高等法院日前判決陳同學及景文高中要賠333萬元,引起社會極大爭議。目前已有律師表示願意無酬幫助陳同學上訴,而景文高中也有同學發起「我們幫他賠」運動,此外,學校與陳同學也不排除提出上訴。陳姓同學出身單親家庭,和母親相依為命,愛心幫人卻被判要賠償,引發極大震撼,因為這樣的判決,可能會讓普通學校不敢收特殊學生,也讓學生不敢再幫助人,連帶也會影響殘障學生就讀普通學校的權益。景文高中昨天表示,不排除再上訴,而原本低調不回應的陳同學在經過一天的長考後,也決定上訴。據了解,熱心助人卻反而害了人的陳同學,出身單親家庭,平日與母親相依為命,由於住處是違建,即將被拆除,如今面臨巨額賠償,處境讓人心酸。而陳家的鄰居透露,事發之後,陳同學連看到坐輪椅的人,都會很害怕,可見心靈受創嚴重。
2005-08-26 10:17:39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NIKE 6 in 新聞與活動 ➔ 最新活動
昨天剛看到這則新聞真的是很氣憤
覺得這個社會怎麼變的如此是非不分
不過今天也有一些新聞指出
還是有很多善心人士,支持陳同學
並對他的為善大表讚揚
並且希望如果真的被判要罰300多萬
大家願意捐款幫他還錢
也許這個社會還沒那麼糟
我認為,最糟糕的是法官
我很好奇他們在下這個判決時
心裡到底在想什麼
情,理,法這三個字難道在他們心中只有"法"嗎?
難道他們不知道這樣子的判決
會在大眾的心理產生什麼影響?
我想那些"學富五車"的法官們
似乎是該檢討檢討了
2005-08-26 10:22: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2 · 0⤊ 0⤋
這是一個醜陋的錯誤。我乍看之下,這個問題是無解的。玻璃娃娃的家人因為孩子死了,要求賠償。嗯,是沒有錯啦!法律上是可行的。可是,人死了賠償有何意義?如果同學不幫他,什麼事都不會發生。代價是這位玻璃娃娃無法答到他想要的。你們覺得怎樣呢?這樣好嗎?坦白說,你們如果覺得怎樣,那就做吧。嗯……我想說白了就是這樣。這樣好嗎?真的要搞到這樣嗎?別人不是故意的。像我的話,我都不怪別人,因為我認為自已應該要有能力應付,這很重要。如果好人難當,那麼大家為非作歹和善事是一樣的。這件事叫做「罰善」。可以去抗議司法「罰善」,法律禁得起我的考驗嗎?我想這是一個抵觸的地方,值得法律上的精英好好想想。司法「罰善」,那麼司法是不是死的呢?是的,司法不允許特例,它死了。這樣大家都會質疑法律。為什麼司法不允許特例呢?因為它外堅質弱,經不起單一事件的考驗。法官這樣判,那我們可不可以這樣說?這樣以後大家會對我說:「活該啦!命該如此。」但是這點法律卻看不到。法律只探討不好的部分,沒有探討好的部分。是否為法律漏洞?這樣不是世上無好人,而是世上沒人敢當好人了。反正,大家覺得怎樣就去做吧!我無能為力,頂多批一批而已。我的解決方法:我想這應該申請國賠或是學校賠(這樣政府才會注重),因為現在,只要學校中有殘障的人,政府會撥一筆不少的補助,這樣是不是學校沒做好呢?學校為什麼不做呢?好像沒人談到這個問題,重點都在他們兩家上。但是,我覺得這個才是值得討論重點。幫忙轉寄吧!
2005-08-26 21:28:0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6 · 0⤊ 0⤋
肯定會的
這事影響太多人了
不會有人在這麼雞婆了
而且超氣顏家的
他們害死人
他們害的其他的玻璃娃娃也被涉及進來
他們是無故的!
確因為顏家害的他們也被人讓人任為和他們是一樣的人
而我也支持陳同學上訴
希望法官還他們一個公道
至少也帶給一些人希望
也能挽回一些善心人士了
2005-08-26 17:19: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絕對支持陳同學!!!陳同學加油!!!幫助別人還要受罰!?
法官你瞎了狗眼阿!
2005-08-26 11:01:36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已經對這社會失望了
2005-08-26 10:32:4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想畢竟發生這種悲劇是大家都不希望的一個生命的失去留下的是一群傷痛他的人和他的朋友如果這場官司打的有意義我想死者家屬大可以理直氣壯的去如果只是為了所謂的討回公道我想賠上的是大家對於助人的熱心我想死者的家屬應該想想這個問題
2005-08-26 10:28:56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