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經與妻子分居達八年之久,目前我們育有子女三人.會分居是因為個性想法差距太大,分居期間我一直要求離婚無奈她堅持不肯離婚;我該如何請協助我
謝 謝
無助的商大大
2005-08-26 06:21:38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商 大大 1 in 政治與政府 ➔ 法律與道德
民法 第 1052 條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 重婚者。
二 與人通姦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
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雙方已經無法共同生活,且分居事實有明確證據可證,當事人可具狀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
2005-08-26 06:30:5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行走知識江湖TONY哥 7 · 0⤊ 0⤋
有關離婚問題你可以上離婚網站查一查..
案搜索打離婚就有你要的織訊...
2005-08-26 06:30: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蔡阿喜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