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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 其實無須告那位同學
雖然站在那玻璃娃娃同學家人的立場
會覺得她們何其無辜
但我會覺得都已經知道他是玻璃娃娃,本來就要比人家小心呵護
而且那位同學真的太無辜了
如果他幫助的是一般人或許沒怎樣
可偏偏是玻璃娃娃

2005-08-25 20:45:13 · 38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新聞與活動 最新活動

38 個解答

他父母生出了玻璃娃娃,讓他後來死亡,該告。
他父母讓玻璃娃娃去唸殘障設備不全的學校,意圖讓玻璃娃娃發生危險,該告。
他父母在出事以後,要學校不要叫救護車,致玻璃娃娃於死地,該告。
他父母在事後控告陳姓同學,導致社會人心惶惶,以後的玻璃娃娃再也沒人敢去幫助,害了以後的玻璃娃娃,該告。

算來算去,最該告的,是顏姓父母!

看!什麼專業技術,什麼量力而為,
專業技術就是指,當你沒有持有生產正常品的執照時,生出了一個玻璃娃娃。
量力而為就是指,當你生出了玻璃娃娃還讓他死掉。
爛判決,天理何在?

2005-08-25 20:55:2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5 · 0 0

看了這個新聞感慨很深...唉...我只想對顏姓一家人說:你們家小孩都是人,別人家小孩就不是人嗎?"別人的小孩死不了"(台語)更何況陳同學是無心的, 您的一句話傷及更多需要幫助的人及真心助人的智慧,這真的是正義嗎?

2005-08-27 09:06:3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賴小嬬 1 · 0 0

我覺得是那個哥哥想要錢才告那個陳同學八
還開記者會在那哭哭啼啼的
還說他難道做錯了嘛他當然做錯了阿
難道法官就這樣是非不分那我們台灣還有公道嘛

2005-08-26 20:35:5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阿聖 1 · 0 0

我也這麼認為耶~~人家好心幫助他就應該感謝了.雖然是不小心讓他摔著了..不過他也不該說"要幫忙是可以阿.但也應該注意一下環境吧!"向他這樣的態度以後誰還敢幫助弱勢的人阿!!

2005-08-26 16:23:2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說什麼"不量力而為",當初陳同學在幫忙上下課時我相信顏同學的家人一定是給予很不一樣的臉色,當時也不見顏同學的家人制止陳同學"不量力而為"啊!做事看事都要憑良心,說話要分清始末,對於別人寬忍為懷的心意不需再用無心之言論給予傷害,這會對已往生的顏同學是更大一次的折磨,讓他好好的走上天堂去吧!

2005-08-26 16:22:55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光明 5 · 0 0

最過分的是那個玻璃娃娃的哥哥,〝量力而為〞?自己也不想一想,幫他們這種畸形的人已經不多,而且是天雨路滑,那為陳同學不小心跌倒,又不是陳同學故意把他摔死,還理直氣壯講的好像陳同學是殺人魔,故意把他弟弟摔死。再說他弟弟不是馬上就被摔死,他死前還有說,〝不要怪那為陳同學,不是他的關係〞,玻璃娃娃的家屬還是故意向陳同學要求賠償,顏家根本就是想藉著這次的事件(他弟弟不小心摔死),而向好心的同學〝勒索〞吧!?

最後,
我永擁都忘不了他哥哥的那個嘴臉!!

2005-08-26 15:55:41 · answer #6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陳同學很無辜ㄝ~~
只是好心幫忙就被告
又不是故意要摔下去的!!
這樣以後還有人敢幫人押!!

2005-08-26 11:07:59 · answer #7 · answered by 2 · 0 0

我覺得嚴家這種行為會讓大家以後不願再幫助殘障人士了!!!
就等著讓殘障人士唾棄他們吧!!!

2005-08-26 10:12:43 · answer #8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聲援陳生 捐款行動不斷 他幫玻璃娃 我們幫他賠曾薏蘋/台北報導、高有智/台北報導 2005-08-26 02:20 「現在看到坐輪椅的人,都覺得害怕」陳同學當初一席話,讓不少人心碎。本報昨天更湧入不少捐款電話,他們不管陳同學付不付得出這筆賠償金,還是要用行動,支持陳同學,也要喚起社會認清助人永遠是對的。陳同學行為 絕對沒有錯因抱著玻璃娃娃顏旭男摔倒,導致顏旭男死亡的陳同學,日前法院認為「幫人要量力而為」,判陳同學需連帶賠償三百多萬元賠償金。法院的判決,引起社會不少震撼,甚至有人認為,法官是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更有人質疑,從小學到的「要『盡力』幫助別人」的想法,可能不適用。雖然尊重司法,但社會還是有很多人,願意用行動,支持陳同學的行為。陳同學判賠新聞一出,本報昨天就湧入不少關切電話,他們都表示,願意捐錢幫助陳同學。「我要讓陳同學知道,這個社會是有人支持他,有人愛他。」願意捐錢的林先生說,當他看到報紙時,陳同學的一席話,讓他好難過,愛心反而變成挫折,就算陳同學付得起這筆賠償金,他還是願意捐錢幫忙。「這是個樣板,不能讓好心沒好報的人,落到如此下場。」陳先生覺得,這是對與錯的問題,陳同學的行為,絕對沒有錯。徐中雄:社會虧欠陳生今天將針對此案召開記者會的立委徐中雄說,自己也是個行動不便的人,當他看到陳同學當年「現在看到坐輪椅的人,都覺得害怕。」一席話,覺得好心疼。他認為,社會欠陳同學是一個道歉,未來陳同學要上訴、找律師或付賠償金,他都願意幫忙籌錢,就算陳同學家境不錯,付得起這些錢,他還是要這麼做。徐中雄強調,這不是金錢的問題,而是道德觀念,幫助人應該受到肯定,不能因為這次事件,扭曲民眾的觀念。他強調,身為立委,若自己立的法案無法切合民眾的期待,他除了感到難過,也懷疑立法的價值。他不知道法官判決時的想法如何,但陳同學的行為絕對沒有錯,否則以後還有誰願意向需要幫助的人,伸出援手。立委:將發動募款給付賠款玻璃娃娃遭摔死,高等法院日前判決協助行動的同學重賠,社福界出身的民進黨立委王榮璋昨天大罵法官判決莫名其妙,責任在於學校欠缺無障礙設施,不該重罰熱心協助的同學,此判決切斷人與人的互助精神,將陷身心障礙者的處境更艱難。王榮璋說,高等法院日前判決一出,不少社福團體紛紛反彈,這個判決完全扭曲學校教育的互助精神。他也說,如果未來官司定讞,陳同學確定需要賠款,他會帶頭呼籲社福團體募款幫陳同學賠償,肯定社會助人的精神。http://news.yam.com/chinatimes/society/200508/20050826940083.html

2005-08-26 08:02:20 · answer #9 · answered by hunck 7 · 0 0

樓上的,我不是很支持髒話連篇,但是你的想法我200%支持

2005-08-26 03:10:12 · answer #10 · answered by 逍遙散仙 3 · 0 0

樓上的我支持你

2005-08-25 21:06:10 · answer #11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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